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告摘要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89 公司简称:皖天然气

转债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2021

年度 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 告摘要来自年度 告全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 站仔细阅读年度 告全 。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 及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3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8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3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34,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70,400,000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CNG/LNG、城市燃气、设施安装以及综合能源等业务。

长输管线业务: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天然气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工业用户等下游客户,包括为中石油、中石化以及大用户提供代输服务。

CNG/LNG业务:将天然气加工为CNG/LNG,或通过贸易采购CNG/LNG并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工商业用户等下游客户。

城市燃气业务:在特定区域内,通过建设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向各类城市燃气终端客户销售天然气。

设施安装工程业务:从事燃气、天然气相关设备、器具的经营和维修,燃气、天然气相关设施的调试、维护、保养、检修等业务。积极探索燃气、天然气相关工程的勘查、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工程总承包等业务。

综合能源业务:负责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集中供热、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为用户端提供优质全面的综合能源服务。

截至目前,公司已先后建成并运营蚌埠支线、淮南支线、芜铜支线、利阜支线、利淮支线、合巢支线、龙塘支线、利亳支线、江北联络线、池州支线、宣城支线、安庆支线、合六支线、广德支线、池铜支线、霍山支线、利颍支线、定凤支线、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江南联络线、宣宁黄支线、南陵-泾县支线、青阳支线等23条长输管线,实现向全省16个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先后在合肥、池州、宣城、利辛、霍山、和县等地建成6座CNG加气站;取得宿州市、广德市、和县、舒城县、庐江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泾县、蚌铜产业园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积极参与城市天然气管 的开发建设和投资经营,注册成立子公司20家,形成了长输业务、CNG/LNG业务、城 业务、辅助业务等四大板块,基本确立了安徽省内天然气领军地位。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天然气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1、油气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来,油气管 运营机制改革持续深入开展。国家管 加速完成石油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储气库等资产划转,加强对全国长输管 的规划建设,逐步明确管容分配和交易规则,紧紧围绕“管住中间”进行全国范围的资源整合,部分省份天然气管 已通过市场化交易手段陆续融入国家管 ,“X+1+X”改革成效初显。部分省 已经主动开展省内管 公司体制和经营模式改革,各地省 公司积极谋划,抢占改革的先机和主动权。从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上看,加速度落实各省级管 改革、形成“全国一张 ”布局将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推进。

2、天然气供需总体紧平衡

国内天然气增产上储成效显著,经济复苏叠加能源转型促进国内天然气需求增长,供需总体呈现紧平衡态势。供给方面,国内上游天然气企业勘探力度大幅提升,油气田安全满负荷生产,全年天然气产量2053亿立方米,产量增长连续五年超百亿立方米,国产气保供能力不断增强。需求方面,国内2021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加4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天然气消费整体回暖,增速季度性呈现先高后低走势,1季度增速16%,2季度增速17%,3季度增速14.3%,4季度增速7.7%。

3、液化天然气进口增速较大

2021年,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后半程,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复苏带动能源消费持续增长,叠加能源地缘政治摩擦、全球天然气供需错配和欧洲能源危机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供应持续收紧,欧洲天然气库存降至数年来低点,全球天然气价格暴涨,呈现“淡季不淡,旺季更旺”态势。2021年,国内天然气进口量1.21亿吨,同比增加19.9%。其中,全年LNG进口量7805万吨,同比增长24.88%,进口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一;管道气进口量4295万吨,同比下降9.68%。

4、中外能源合作开启新局面

在能源安全和能源结构转型战略的指引下,我国紧密加强与国际能源市场的联系,深度参与国际能源合作,提升国际能源事务的正向影响和话语权。中俄油气合作再次加码,增加100亿立方米/年长协。中土两国巩固深化天然气合作进程。中国开启液化天然气资源转供,缓解欧洲能源危机下的天然气紧张局面。2021年,我国持续深化与俄国、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国能源合作,在油气领域提质、提量、提期限,保障区域能源稳定供应,以能源合作为抓手推动形成合作国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互利多赢的新局面。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 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告期末及年 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 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 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告期内,公司输售气量实现29.4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89%,其中:长输业务板块输售气量28.09亿立方米,CNG/LNG业务板块销售量2.18亿立方米,城 业务板块输售气量2.95亿立方米,内部销售气量抵消3.73亿立方米;营业收入实现49.37亿元,同比增长3.63%,利润总额实现2.75亿元,利润总额受气价上涨因素影响,较去年同比小幅下滑3.53%,其他主要经营数据均同比实现增长,资产规模由36.91亿元增长至51.70亿元,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0%以下,建成管 里程数1512公里,约占全省长输管道的70%。

2 公司年度 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合资公司名称: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90%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其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利辛地区经济发展,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拟与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建设公司”)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原则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在经营区域内合作投资开发、运营县域内乡镇天然气利用等项目。

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合资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90%股权,利辛建设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10%股权。

2. 审议程序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利辛县前进东路589号财政局一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陆小龙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3MA2MU63J53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洗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润滑油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股东: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除本次合作投资外,利辛建设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分批注资。

5.经营范围:在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建设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燃气设施(城市高中压管 、高中压调压站、门站等);向居民、商业(包括餐饮、宾馆、饭店等)、工业等用户供应销售管道天然气;CNG加气站、LNG加注站等。(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6.股权结构、出资方式: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董事由公司推荐,2名董事由利辛建设公司推荐,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利辛建设公司各委派1名监事。

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利辛建设公司推荐,合资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委派,并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合资公司纳入皖天然气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财务 表由皖天然气合并。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合作方式

合资合作双方以货币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股东方按照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持有合资公司相应的股本。

2.合资公司名称

名称暂定为“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3.出资安排

合资公司首次实缴注册资本原则上不超过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后期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双方股权比例同步、分次进行出资。

4. 合资双方义务和责任

4.1皖天然气义务和责任:

(1)协助合资公司办理设立所需的所有核准、审批、登记手续;

(2)协助合资公司办理燃气设施建设所需的规划、用地、环评、能评、安评、施工等的许可手续;

(3)负责协调合资公司取得天然气气源;

(4)负责对合资公司的运营实施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批手续;

(5)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协助合资公司办理应当由合资公司应享受的税务减免优惠以及其他投资优惠;

(6)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规定及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4.2利辛建设公司义务和责任

(1)负责牵头办理合资公司办理设立所需的核准、审批、登记手续;

(2)负责帮助协调合资公司初期运营的办公场所;

(3)负责牵头协调合资公司在地方主管部门办理经营城 业务所需的各类核准 件及证照;

(4)负责牵头办理合资公司申请取得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合资公司应享有的有关税务及关税减免优惠以及其他投资优惠;

(5)负责在2个月内,协调政府将县辖23个乡镇(含城关镇空白区域)燃气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合资公司,并取得地方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合同终止

合资公司的合营期限届满前,各方未能就延长合营期限达成一致意见的,合营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终止需依法取得审批机关批准的,必须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但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的情形除外。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发展政策和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皖北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打破经营权垄断。利辛县隶属于安徽省亳州市,作为皖北地区工业基础较好的县区,具备较高的人口数量及较好的天然气市场前景。目前利辛县特许经营权属于利辛海特,但还有22个下属乡镇燃气未覆盖,政府明确提出提高燃气覆盖率的要求,拟引进实力较强的企业进行合作开发经营,公司与利辛建设公司进行合资合作,有利于打破利辛海特燃气特许经营权垄断,扩大我司终端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已建利辛-亳州支线、利辛-淮北支线长输管道贯穿全县,管线、分输站、阀室资源丰富,投资和建设运营优势明显。

利辛建设公司属于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具备融资、协调、信用等重要优势,加以公司在管 布局、资金实力、运营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双方的合作将优势互补,提高合资公司整体实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难以预测,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充分利用各股东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七、备查 件

1.《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利辛皖能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黎延志先生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以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工程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吴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海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工程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朱亦洪女士、黎延志先生、程原小先生、陶青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亦洪女士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先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件等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

朱亦洪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合力叉车集团内部审计员,深圳市光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光大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深圳市清华茂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雅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永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鼎识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深圳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之日,朱亦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黎延志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吉林市吉美天然气有限公司材料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 建设部部门经理、工程建设部部门经理、工程建设部高级经理,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技术支援总监,营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城 开发部主任、城 项目管理公司经理、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部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黎延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原小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企业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公司企业发展部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项目开发部(试用),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项目开发部主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程原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陶青福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宣州金亭粉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会计;安徽飞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安徽天圆粉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川气办、市场部主任;广德宣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陶青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先锋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淮南燃气总公司信息中心主任,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经理、生产运营部副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公司管道运行中心经理、运行党支部书记,皖能港华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之日,张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会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尚未有合适人选,暂未聘任董事会秘书。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贾化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2日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 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1月1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289.8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289.8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10.78万元;(3)投入日常经营支出17,702.0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302.7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8,399.3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金额为73.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8,472.76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已废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1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600.6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7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告》,鉴证 告认为:皖天然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天然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 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7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 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表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陈新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 告及 告摘要的议案》

1.2021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公司2021年年度 告及 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 告及 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 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 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 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 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 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 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 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确 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22]230Z0665号〈审计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22]230Z0666号〈内部控制审计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贾化斌先生、朱 静女士、吴海先生、高宇先生、魏鹏先生共五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发挥了关联方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本身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审阅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 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经审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9,079.65万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同期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上述的存贷款业务为经营性行为,且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上述与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维修服务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预计金额26.60万元,与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预计金额33.73万元,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 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金融业务

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存放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9,079.65万元,2021年度取得利息收入418.87万元;预计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21年度交易金额为5亿元,支付贷款利息不超过2,000万元,实际贷款1500万元,实际支付利息2.98万元。预计公司2021年度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实际通过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200万元。具体如下:

(1)存款业务

单位:万元

■

(2)贷款业务

单位:元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预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日常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22年度交易金额为5亿元,支付贷款利息不超过2,000万元。预计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关联方介绍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1.控股股东一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7,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翔

主要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14,82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宿固路与南大外环交口东南侧200米

法定代表人:李忠玉

主要股东: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发电项目投资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4,400.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6718号

法定代表人:肖厚全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利用;环保业务开发、投资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利用;机电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8号贵都花园

法定代表人:段太祥

主要股东:安徽皖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酒店管理;养老服务;家政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洗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夏锐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理发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863.933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青龙潭科技园研发楼D1栋3层

法定代表人:张宏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皖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淮北弘润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同泽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发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调试及技术服务,电厂技术咨询及监理,电厂管理服务;电力投资;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集成及运维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及监理;节能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机电产品销售;建筑安装,脚手架搭设,防水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核电站常规岛和辅助生产设施整体设备检修工程施工;自营及代理机电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劳务、租赁、出租、维保服务等行为,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均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4.公司存放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存放于银行的利率执行;公司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利率按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天然气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公司为西气东输省内的总买卖方,负责与上、下游天然气公司的衔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必然性。

2.关联方劳务服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于节约成本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服务费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取费。

3.关联方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关联方房屋作为办公地点,有利于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提高办公效率,降低交通费用开支。

4.通过关联方办理委贷、存款及贷款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相关业务往来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时,公司对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同期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 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纪伟毅先生、陈圣勇先生共两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本身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下转B74版)

声明:本站部分 章内容系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源自于第三方 站转载,行业企业、终端用户投稿。若对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本 站联系,本 站将迅速给予回应并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联系邮箱:jinwei@zod.com.cn)。

赞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