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化学物品种类繁多,具有各自的物理化学特性。有不少化学物品在受热、摩擦、震动、撞击、接触火源、日光曝晒、遇水受潮、温度变化和接触与其性能有抵触的物品混在一起等外来因素影响下,会引起燃烧、爆炸。这些化学物品一般包括可燃物质如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易燃可燃固体,自燃性物质,遇水着火物质,可燃和助燃气体,氧化剂等。

1、可燃物质分类及放火防爆要求

可燃物质分类见:(表一:可燃物质分类)

表一 可燃物质分类

品名

品名说明

分级

名称举例

影响因素

可

燃

气

体

凡是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着火或爆炸的气体,统称为可燃气体。

1级:甲类火灾危险:爆炸下限<10%

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

影响气体混合物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原始温度、压力、介质、着火源、容器尺寸和材质等。

2级:乙类火灾危险:爆炸下限>10%

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属此类。

易

燃

可

燃

液

体

指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着火或爆炸的液体。火险特性:

(1)挥发性,(2)燃烧性和爆炸性,(3)自燃性,(4)流动性,(5)带电性,(6)毒害性。

Ⅰ

闪点:t≤28

汽油、甲醇、乙醇、乙醚、苯、甲苯、丙酮、二硫化碳等

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易着火燃烧。而可燃液体的浓度越高,其闪点越低

Ⅱ

闪点:28<t≤45

煤油、丁醇等

Ⅲ

闪点:45<t≤120

戊醇、柴油、重油等

Ⅳ

闪点:t>120

植物油、矿物油、甘油等

易

燃

可

燃

固

体

指遇火、受热、冲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着火或爆炸的固体物质火险特性:(1)易燃性,(2)爆炸性,(3)毒害性。

易

燃

固

体

1级:燃点在300~C以下闪点在100℃以下,燃烧速度在O.5cm/s以上其产物毒性大

1.磷及磷化物:红磷、三硫化磷;

2.硝基化合物:二硝基甲苯,发孔剂H;

3.含氮12.5%以下,如胶棉;

4.氨基化物:氨基化钠;

5.其他:如闪光粉

影响可燃固体火灾、爆炸的因素主要是: 场所的通风、着火源及其设置的布局、配置情况。

2级:燃烧性能较1级低,燃烧速度小于0.5em/s,其产物毒性较小

硝基化合物:硝基芳烃等;金属易燃粉末:镁粉、铝粉;硝化棉制品:赛璐璐等;氨基化物:氨基化钙;其他:硫磺、萘、生松香等。

可

燃

固

体

低熔点固体物质:受热后溶化,再蒸发产生蒸汽并分解氧气

沥青、石蜡、松香、柔、磷等

固体物质:受热后直接分解析出气态产物

木材、纸张、煤、塑料、人造纤维等

凡是颗粒极其微小遇火源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的固体物质都叫可燃粉尘

1金属;

2煤炭;

3粮食;

4饲料;

5农副产品;

6林产品;

7合成材料

如镁粉、铝粉

如活性碳、煤

如小麦、淀粉

如血粉、鱼粉

如棉花、烟草、亚麻

如纸粉、木粉

如染料、塑料

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粒度和粒度分布;粉尘化学性质和组;粒子形状和表面状态;粉尘浮游性;及其水分等五个方面。

可燃物质的防火防爆要点见(表二 可燃物质防火防爆基本要点)

表二 可燃物质防火防爆基本要点

物质

可燃气体

可燃、易燃液体

易燃、可燃固体物质

预

防

措

施

要

点

1.禁绝烟火,注意防火、防热、防晒;

2.装卸搬运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剧震、摔落;

3.贮于密闭容器,防止逸出;

4.严格配装,与易燃物、自燃物、氧化剂、爆炸品及腐蚀性物品隔离存放。储运场所应保证通风良好。

1.防火避热,易燃可燃液体盛于密闭容器内,储于通风阴凉处。储存、使用中禁绝烟火,远离热源火种,宜专设库房分类保管。

2.与酸类、氧化剂、爆炸品等隔

离存放。

3.运时要轻拿轻放,作业时不要使用产生火花的铁制工具;一般电动机具不能进库;库内不可用明火或电瓶照明。

1.禁火忌热。在装卸、搬运、加工等操作过程中,要轻拿轻放,肪止摩擦、撞击、翻滚、拖拉,以免引起火灾;

2.储存库房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隔热防潮设施,防止日晒和隔绝火种,并不得与酸类,氧化剂、助燃物、爆炸品等直接接触。

2、自燃性物质、遇水着火物质、氧化剂防火防爆要点

自燃物质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而由于物质本身受空气氧化或者受外界温湿度的影响,使其温度升高达到本身的燃点而引起着火。

遇水着火物质是遇水分解、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而引起燃烧的物质。

氧化剂是氧和一些含氧的盐类或氧的化合物,在氧化还原反应中,能获得电子并在直接或间接发生氧化作用时能迅速分解,放出氧原子和大量的热、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自燃性物质、遇水着火物质、氧化剂放火防爆要点见(表三 遇水燃烧物质、自燃物质、氧化剂防火防爆基本要求)

表三 遇水燃烧物质、自燃物质、氧化剂防火防爆基本要求

物质类别

级 别

防火防爆要点

遇水

燃烧

物质

1级遇水燃烧物质:遇水发生剧烈反应释放大量热,易引起燃烧爆炸。如活泼金属锂、钠、钾等金属及其氢化物,硫的金属化合物,磷化物和硼烷等。

1.遇水或遇酸燃烧性是遇水燃烧物质的共性。在贮存、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防雨雪;遇水燃烧物质着火时,不准用水或酸碱泡沫灭火剂及泡沫灭火剂扑救。

2.有些遇水燃烧物质或碱金属、硼氢化合物放置于空气中即具有自燃性,有的如氢化钾遇水能生成可燃气体和热量而且具有自燃性,这类遇水燃烧物质的贮存必须与水及潮气等可靠隔离,由于锂、钠、钾、铷、铯和钠钾合金等金属不与煤油、汽油、石腊等作用,所以,可把这些金属浸没于矿物油或液体石腊矿物油中严密贮存。采取这种措施就能使这些遇水燃烧物质与空气和水蒸汽隔离,避免变质和发生火灾危险。

3.装卸作业时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等,必须轻装轻卸。如发现容器有鼓包等可疑现象,应及时妥善处理。

1级遇水燃烧物质:遇水发生的反应缓慢放出的热较少,产出的可燃气体需火源作用才能燃烧。如金属钙、锌粉、低硫酸钠、氢化铝等。

自

燃

物

质

1级自燃物质:化学性质比较活泼,在空气中易氧化或分解,从而产生热量达到自燃。如黄磷、三异丁基铝、硝化纤维等。

1.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明火及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2.应单独存放,与酸类、氧化剂等应隔离存放。

3.应轻装轻卸,不得撞击、翻滚、倾倒,防止包装容器损坏,黄磷在贮运时应始终没在水中。忌水的三异丁基铝等包装必须严密,不得受潮。

4.运输时应按各类品种的性质区别对待、船舶装载时。配装位置应运离机舱、热源、火源、电源等部位,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三乙基铝、铝铁溶剂严禁配装在甲板上。铁桶包装的一级自燃物品(黄磷除外)。与铁器部位及每层之间应用木板等衬垫牢固,防止摩擦移动。

2级自燃物质:大多是含油类(主要是植物油)的物质,化学性质比较稳定,但空气中能氧化发热,如油布、油纸等。

氧

化

剂

1级无机氧化剂:含有过氧基后高价态的氯、氮、锰等元素,性质不稳定,易分级,具有极强的氧化性能。如过氧化物类;硝酸盐类;高锰酸类;某些氯的含氧酸及其盐类等。

1.除不燃气体外,不得与其他性质抵触的物品共同贮存;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分垛存放。严禁混入有机可燃物。仓库贮存前后与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严防混入杂质。

2.包装完好、密封,不得撒漏,以免危险。如包装破损,应立即采取措施,漏出部分须彻底扫除。

3.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等侵入;严禁与酸类混放。仓库应阴凉通风,防止日光曝晒。

4.贮运过程中应避免摩擦、撞击,可参照爆炸物品。

5.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还原剂等并车装运,在一般情况下,一级无机氧化剂不得与有机氧化剂配装,亚硝酸盐类,亚氯酸盐类与次亚氯酸盐不得与其他无机氧化剂配装。氧化剂与自燃、易燃、遇水燃烧品不得混装。

6.其他要求可参见“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有关要求。

2级无机氧化剂:指除1级以外的所有无机氧化剂。这些氧化剂也易分解,比1级稍为稳定,氧化性能稍弱,能引起燃烧,一般不会爆炸。如:硝酸盐及硝酸盐类;过氧酸类等。

1级有机氧化剂:绝大多数为有机过氧化物,少数为有机硝酸盐,都含有极不稳定的氧原子,具有极强的氧化性,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如有机过氧化物、有机硝酸盐类等。

2级有机氧化剂:除1级以外的所有有机过氧化物,如过醋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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