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不具有防爆功能的电气设备,是不允许进入防爆区域。那么,取得防爆认证的设备,就可以畅通无阻的进入所有防爆区域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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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防爆场所,对于设备防爆的等级要求是不同的。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工作场所的防爆要求,也要清楚设备的防爆保护等级。工作场所的防爆要求,在设计院规划中已经标出;设备的防爆保护等级,则需要我们读懂设备制造商所取得的防爆合格证的标识。
关于防爆合格证的标识,在下述国标中有详细说明:
《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14-2014》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GB 3836.15-2017》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 后台回复“国标”,即可获取详细资料)
我们以北京富吉瑞的VOCs红外气体成像仪FG100取得的防爆合格证为例。FG100的防爆等级为:EX ic ⅡC T4 Gc,具体代表什么含义?
根据《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防爆标志,包括:五部分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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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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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符号 |
防爆形式 |
类别符号 |
温度组别 |
E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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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
ic |
ⅡC |
T4 |
Gc |
具体说明:
A:符号Ex;
Ex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防爆公用标志,表明该产品是防爆型
B:所使用的各种防爆形式符号,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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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 |
说明 |
符号 |
说明 |
符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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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隔爆外壳 |
ia |
本质安全型 |
nA |
无火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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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增安型 |
ib |
本质安全型 |
nC |
火花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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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油浸型 |
ic |
本质安全型 |
nR |
限能 |
C:类别符号,Ⅰ类,易产生瓦斯的煤矿用电气设备
Ⅱ类,除易产生瓦斯的煤矿外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分为:三种ⅡA,ⅡB和ⅡC。
ⅡA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ⅡB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ⅡC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补充说明:标志为ⅡC的设备,可以应用于ⅡB、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为ⅡB的设备,可以应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
D:对于Ⅱ类电气设备,表示温度组别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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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组别 |
气体或蒸汽的引燃温度/℃ |
允许的设备温度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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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
>450 |
T1~T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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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
>330 |
T2-T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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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 |
>200 |
T3-T6 |
|
T4 |
>135 |
T4-T6 |
|
T5 |
>100 |
T5-T6 |
|
T6 |
>85 |
T6 |
即T4组别设备可以应用于T4、T5和T6区域,环境气体或者蒸汽的引燃温度不超过135℃。
E:设备保护级别。
关于设备保护级别,具体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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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保护级别 |
适用区域 |
说明 |
|
Ga |
0、1、2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在正常运行、出现的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时不是点燃源。 |
|
Gb |
1、2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
|
Gc |
2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在正常运行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保证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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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备所适用的区域,具体说明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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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说明 |
|
0 |
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汽、薄雾形式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期存在或频繁出现。 |
|
1 |
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汽、薄雾形式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期存在或频繁出现。 |
|
2 |
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汽、薄雾形式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在正常运行时偶尔出现的场所。 |
经过上述解析,已经清楚知道北京富吉瑞的VOCs红外气体成像仪FG100的防爆等级。取得本安防爆认证的FG100,可以在绝大多数石化、炼化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工作,协助用户进行泄漏检测。
小贴士
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主要差异
> 中国防爆标准GB基本等同或等效采用IEC标准
> 由于IEC标准和欧洲EN标准基本一致,故中国标准GB也与EN标准等同或等效
> 中国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具体差异在IECEX 站公布
重要差异:【 认证方面】
— 欧洲允许制造厂商对2区设备进行自认证(自我声明);
— 中国要求包括0区、1区、和2区场所用的全部防爆产品都必须经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认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FG100 产品简介
本产品采用灵敏度极高的制冷型红外探测器,实现多传感器融合,让用户通过肉眼就可以观测到VOCs类气体的微小泄露。其远距离、非接触的检测方式,极大提升了泄露检测的效率。早发现,早整治,可为用户减少99%的泄漏量。适用于石油石化、化工、环保、市政等行业各种VOC气体泄漏的成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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