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一起调查 告发布:
2019年4月24日2时34分,位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工业园区的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乙烯气柜泄漏扩散至电石冷却车间,遇火源发生燃爆,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33人轻伤,截至2019年8月20日,直接经济损失4154万元。
1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 告。
官方:东兴化工燃爆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今年4月24日,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乙烯气柜泄漏,扩散至电石冷却车间遇火源发生燃爆,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33人轻伤。1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 公布了调查 告,称此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20名相关责任人员及3家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氯乙烯气柜投用6年未进行全面检修!
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的事故调查 告,系氯乙烯气柜泄漏扩散至电石冷却车间,遇火源发生燃爆。
告称,根据气象分析 告,事发当晚当地风力达到7级,由于事发现场无气象监测资料,受地形影响,狭管效应可能导致事故现场产生8级以上大风。由于强大的风力,以及未按照《气柜维护检修规程》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检修,事发前氯乙烯气柜卡顿、倾斜,开始泄漏,压缩机入口压力降低,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常规操作方式调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大,加之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泄漏,向低洼处扩散,遇火源发生燃爆。
△氯乙烯气柜起爆点
此外, 告指出,涉事企业吸取本企业、本行业事故教训不到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防控能力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的安全控制设备缺失,未在氯乙烯气柜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有毒可燃气体 警习以为常,未及时处置,未分析根本原因进行彻底整改。至事故发生时,氯乙烯气柜投用6年未进行全面检修。
同时,承担项目工程设计的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将氯乙烯气柜、氯乙烯球罐布置在厂区地面标高较高位置,氯乙烯气柜一旦发生泄漏,氯乙烯将向低洼地势蔓延,波及整个生产区域,产生严重安全隐患。
对涉事公司责任人立案侦查!
据事故调查 告,经调查认定,此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建议公安部门对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杨四东等5人立案侦查;建议对东兴化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赵永生等9人给予行政处罚;建议对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郭全胜等6人给予政务处分。
△氯乙烯气柜泄漏
5人被建议立案侦查
1.杨四东,中共党员,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定职责,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杨师有,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指挥中心主任,分管公司生产、工艺、设备,公司级重大危险源责任人。未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氯乙烯气柜未按照《气柜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36-2004)第2.1条、第2.2.2 条规定及《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乙烯气柜检修维护规程》规定内容进行全面检维修失察,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3.黄武,中共党员,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全公司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未认真组织开展吸取河北张家口盛华化工“11·28”重大爆燃事故经验教训,对氯乙烯气柜投用6年未进行全面检维修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4.李常华,聚氯乙烯车间主任,车间级重大危险源责任人。未认真组织开展聚氯乙烯车间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未认真组织开展对气柜进行全面检维修,对氯乙烯工序岗位员工操作规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置培训不到位,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5.李林,聚氯乙烯车间氯乙烯工序班组长(车间值长),班组级重大危险源责任人,不清楚氯乙烯气柜是否为重大危险源、采取了哪些安全监控措施,未有效开展氯乙烯气柜隐患排查,未督促指导精馏岗位DCS主操在气柜相关控制参数发生异常后进行全面认真分析,仅采用常规操作方法,调大压缩机回流,加剧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以上5人,建议乌兰察布市公安部门根据管辖权限进行立案侦查。
事故责任单位方面,调查 告称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未深刻吸取同类事故教训,未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安全管理,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出具与东兴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不符的相关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告;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将氯乙烯气柜、氯乙烯球罐布置在厂区地面标高较高位置,设计存在重大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设计责任。以上三家单位均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评估!该关就关!
调查 告提及了8点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一)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源头管控。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立项阶段实施多部门联合审批。
(二)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针对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技术支撑力量薄弱,设备设施逐步进入老化、接近服务年限等实际情况,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区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自治区本级负责全区8个区级重点县中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全区涉及氯碱化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评估工作,其他企业由盟市和旗县分类分层次完成,对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并按照“红橙黄蓝”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对存在问题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减的减产、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切实做到关闭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
(三)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严格执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1至6个月,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严肃追究企业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让企业出不起事故、不敢出事故,有效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五)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七)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充实应急专家队伍,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政企联动,加强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演练。
(八)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意图瞒天过海的做法何时休?
东兴化工事故发生时,距离“11·8”河北张家口重大燃爆事故过去还不到半年。“认真组织开展吸取河北张家口盛华化工“11·28”重大爆燃事故经验教训”的警示并未能够深入人心。
更可怕的是,氯乙烯气柜、氯乙烯球罐布置在厂区地面标高较高位置的设计、获批与实际情况不合的 告这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公司居然在发生事故后才提起这一严重问题。
所幸的是,我们看到,从近期的几起事故调查 告中,安全员的事故责任正在弱化,追责逐渐趋向合理化。无故背锅现象越来越少。事故的责任慢慢落实到谁失责谁负责的趋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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