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气专业安全监管现场执法检查表

2018年12月5日安全生产基础司公布《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现场执法检查表(征求意见稿)》,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回顾一下关于采气专业有哪些规定。

采气专业安全监管现场执法检查表

集输场站

1.1 紧急截断、泄放装置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7.2.4.4 “进出天然气站场的天然气管道应设置截断阀,进站截断阀的上游和出站截断阀的下游应设置泄压放空设施”。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2 加热炉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陆上采气实施规范》(AQ2043-2012)5.5.5.2“井场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b)加热炉的筒体、液位计、烟囱、温度计等部件完好,烟囱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加热炉火焰熄火保护系统定期进行检查”。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 安全附件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5.6.3“运行的压力设备、管道等设施设置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准确,应定期校验”。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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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输管道

管道标志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陆上采气实施规范》(AQ2043-2012)5.5.5.4“集输管道的安全管理应符合GB 50423、SY6320、SY/T 0612、SY/T 5922、SY/T6780等标准的要求:b)沿线设置里程桩、转角桩、警示牌;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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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设备设施

3.1 可燃气体检测 警仪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陆上采气实施规范》(AQ2043-2012)5.4.3.2 采气单位应提供以下物力资源:

——在可能含有硫化氢、可燃气体的场所,基层单位应按要求配置硫化氢气体、可燃气体检测 警仪等;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注的劳动防护用品;

3.2 硫化氢检测 警仪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4.5.2“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硫化氢监测探头、 警器;硫化氢 警仪应定期校验,并进行检定”。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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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处理

4.1 气体泄漏火灾检测系统FGS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10.4.3 火灾和气体泄漏检测装置,应按以下原则配置:1 装置区、罐区以及其他存在潜在危险需要经常观测处,应设火焰探测 警装置。相应配置适量的现场手动 警按钮,探测器和 警器的信号盘应设置在保护区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内。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2 截断阀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SY/T0011-2007)6.1.19 进出天然气净化厂的天然气管道应设截断阀,并应能在事故状况下易于接近且便于操作。三级、四级站场的天然气净化厂的截断阀应有自动切断功能。当天然气净化厂内有两套及两套以上天然气净化装置时,每套装置的天然气进出口管道均应设置截断阀,进人天然气净化厂的天然气管道上的截断阀前应设置安全阀和泄压放空阀,泄放量均应为原料气全量。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3 (脱硫、脱水)放空火炬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6.8.6 放空管道必须保持畅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压、低压放空管宜分别设置,并应直接与火炬或放空总管连接;2 不同排放压力的可燃气体放空管接入同一排放系统时,应确保不同压力的放空点能同时安全排放。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4 增压机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6.3.1 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布置及其厂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压缩机棚或封闭式厂房的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

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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