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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泵舱简介
货泵舱,根据《IBC规则》中的定义,系指规则所列货物用的泵及其附属设施的处所。在液货船上一般位于机舱与液货舱之间,内部安放有液货泵、扫舱泵和压载泵装卸管系等专为装卸液货及压载服务的独立系统。
通常货泵舱作为隔离舱用来隔离液货舱与机舱,以满足公约的要求。
货泵舱入口
货泵舱检查
由于货泵舱紧邻液货舱,或多或少会有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存在,因此,检查人员在进入检查前,一定要进行足够的通风,并进行测氧测爆,合格后方可进入。具体检查可分为 货泵舱外部检查和 货泵舱内部检查。
一.
货泵舱外部检查
(一)检查风机的型式认可证书
公约法规依据:液货泵舱应采用机械通风,从通风机排出的气体应引至开敞甲板上的安全地点。这些舱室的通风能力应足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蒸气聚集的可能性。换气次数应至少为每小时 20 次,根据该处所的总容积确定。通风管道的布置应使该处所的所有空间均能得到有效通风。应采用抽吸式通风并使用无火花型风机。(SOLAS 2000修正案)(04法规)
解读: 检查时,可以根据型式认可证书,核对风机的换气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是抽吸式通风并使用无火花型风机。
(二)通风检查
公约法规依据:液货泵舱应采用机械通风,从通风机排出的气体应引至开敞甲板上的安全地点。这些舱室的通风能力应足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蒸气聚集的可能性。换气次数应至少为每小时20次,根据该处所的总容积确定。通风管道的布置应使该处所的所有空间均能得到有效通风。应采用抽吸式(suction type)通风并使用无火花型风机。(SOLAS 2000修正案)(04法规)
此外,根据MSC.1_CIRC.1321,排气口的位置应位于距离任何火源或者起居、服务、机器处所最近开口至少水平3米的位置(国际)。
(三)人员救助(IBC要求)
公约法规依据:应设有能用救生绳提升受伤人员的永久性装置,在提升受伤人员时应不受任何凸出物的阻碍。
解读:大部分船舶会设置一台吊机(上图右)在外部,部分小型船舶会设置简易的吊起装置(上图左),检查是否能正常工作,相应部分是否活络。同时可以检查货泵舱天窗是否为钢质,是否能在货泵舱外面予以关闭。
(四)便携式气体探测设备
公约法规依据(国际):SOLAS公约81修正案:在货油泵舱、管道以及邻接于污油水舱的隔离空舱内,均应设置一认可的能监测可燃气体的固定式气体 警系统,还须有适当的装置,以便测量货油舱区域内其他所有处所的可燃气体。这些测量应尽可能在开敞甲板上或易于到达的位置上进行。
SOLAS公约96修正案:所有液货船均应配置至少一套用来测定可燃蒸气浓度的手提式测量仪器,并配有足够的配件。应配有用来对探测仪进行标定的适宜装置。(98年7月1日生效)
SOLAS公约10修正案:液货船应至少配备1台用于测量氧气的便携式仪器和1台用于测量可燃蒸气浓度的便携式仪器,以及足够的备件。应为这种仪器提供适当的校准装置。(2012年1月1日生效)
公约法规依据(国内):08修改通 :所有液货船应至少配备 1 套用于测量易燃蒸气浓度的便携式仪器及足够的备件。应为这种仪器提供适当的校准装置。
16修改通 :每艘油船上应至少配备2套能够测量空气中可燃蒸气浓度的便携式气体探测仪以及至少2套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此外,对装有惰性气体系统的油船还应至少配备 2 套能够测量惰性化空气中可燃蒸气浓度的便携式气体探测仪 。
20规则:所有液货船应至少配备1套用于测量氧气的便携式仪器和1套用于测量易燃蒸气浓度的便携式仪器及足够的备件。
某型号的探测设备
解读:检查船上是否配备了足量的探测设备和备件,船员是否能够正确的使用探测设备进行测氧测爆。
(五)安全设备(IBC要求)
公约法规依据:应至少有1套符合(IBC规则)本节14.2.2要求的安全设备被存放在货泵舱附近易到达处的且具有明显标志的合适储藏柜内,其他几套安全设备也应被存放在合适的、有明显标志的和易于到达的处所。
部分安全设备
解读:一套完整的安全设备应包括:
.1 自吸式空气呼吸器 1 具(不使用储存的氧气);
.2 保护服、长靴、手套和贴肉保护目镜;
.3 配有腰带的能承受所载货物影响的防火救生绳索;以及
.4 防爆灯。
检查相应的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正常工作。特别注意的是,EEBD不能用以替代上述的自吸式空气呼吸器。
(六)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如设有)
公约法规依据:每一液货泵舱应安装下述固定式灭火系统之一,且可以在液货泵舱外部的一个随时可到达的位置行操作。液货泵舱应装设一个适合于A类机器处所的灭火系统。
9.1.1一个符合《消防安全系统规则》规定的二氧化碳系统,连同下列要求:
.1释放灭火剂时发出声响的 警装置应能安全用于易燃货物蒸气/空气混合物中;和
.2在控制部位应展示一个提示,说明由于静电着火危险,本系统只能用于灭火而不能用于惰化的目的。
9.1.2一个符合《消防安全系统规则》规定的高倍泡沫系统,条件是泡沫浓缩剂的供给应适合扑所载货物的火灾。
9.1.3一个符合《消防安全系统规则》规定的固定式压力水雾系统。
解读:泵舱的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货舱、机器处所的要求大致相同,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泵舱的环境特殊,所用的 警装置应能保证能在1区或更高等级中安全使用(如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A级或除无火花型N以外的其他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相应的火警探头,照明等泵舱电气设备也有类似的要求)。
部分船舶会采用气动式二氧化碳释放预 警警笛,这种情况,所选用的气体必须是清洁、干燥的。
二氧化碳释放预 警 警灯
货泵舱外部检查常见缺陷
|汤智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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