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1:00左右,
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武装巡逻一大队民警
在秦淮区鼎新路附近设卡盘查,
在一辆红色轿车后备箱内,
发现五个长60公分左右的金属制高压气罐。
经询问,
这些气罐内存放的是液体氩气,
是车主从 络上购买高压气罐,
在家使用自制工具罐装而成,
平时用于焊接工作。
民警注意到,
这些气罐全部无明显标志标识,
且气罐外表出现磨损老化现象,
未加以固定的散落在车辆后备箱内。
同时车主明确表示
其没有取得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资质。
庆幸的是罐体内气体所剩无几,
未造成泄漏等后果。
该气体是一种无色无味的稀有气体,在高压环境下易爆炸,相对封闭环境内可以造成人窒息。使用没有运输资质的车辆携带这类气体十分危险,气瓶随车辆行驶颠簸,易造成气体泄漏。况且近期温度升高,氩气瓶存放在后备箱内经阳光暴晒易发生爆炸。
车主表示,
在焊接行业此种情况比较常见,
之前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的危险,
通过民警的普及教育后,
他深刻认识到风险,
表示将会妥善处理掉这些气罐,
保证下次使用合法规范的方式
去运输使用该类气体。
还有人后备箱放一桶汽油……
无独有偶,
4月25日晚上22:15左右,
南京特警龙虎突击大队巡逻车
在一辆吉林牌照的SUV后备厢内,
发现一桶散装汽油,
大约有7,8升。
经询问,
女车主尹某和母亲姜某去年国庆从长春开车到南京,
这桶汽油是她母亲在吉林的加油站买的,
起初的想法就是害怕国庆堵车,
中途找不到加油站,
车上备点燃料心里踏实。
车主尹某坦白,
自己和母亲去年来南京之前从没走过长途,
缺乏经验,
加之没有加油的管子漏嘴等工具,
买来的这桶汽油至今没有发挥作用,
被静静地遗忘在后备厢里无人问津,
直到被查到他们才想来了这件事。
由于车主无法提供购买汽油时的登记信息,对车上人员信息和车内进行仔细盘查确定无异常后,对汽油进行收缴,虽然携带汽油数量不够处罚,特警队员告知其随车携带散装汽油有自燃爆炸的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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