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时闪爆,6人死亡!14名企业责任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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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滁州市定远县“2021?4?7”较大闪爆事故调查 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2021年4月7日9时47分许,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5.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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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为事故发生后对该起事故的 道

调查 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脱硫制浆区电石渣浆液泵回流管道漏浆后,作业人员在浆液储罐顶部进行焊接作业,浆液储罐罐体内长时间聚积的乙炔和一氧化碳混合气体,遇到焊接作业时产生的金属火花发生闪爆。

事故间接原因

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该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

调查 告建议:

  • 对 2名在事故中死亡的直接责任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 对 14名相关企业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理、行政处罚;

  • 对 3家事故相关企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纪委监委对4家单位、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调查 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是滁州市及定远县要提高认识,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本地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强化机构诚信建设,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事故相关企业要压实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起来学习生产现场作业的

电焊气割安全“十不干”

希望大家能从中得到启发

1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

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雨天容易造成脚下湿滑,

发生滑倒或坠落;

同时雨天人体电阻较小,易触电。

3

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

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容器内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和有害气体,

未经清洗处理就实施焊接作业,

可能导致中毒或者火灾事故。

4

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当照明不足时,

容易发生误操作或其他安全隐患;

焊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

在通风不良情况下容易发生中毒事故。

5

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设备未断电就进行焊接,

会发生触电事故;

压力容器未泄压就进行焊接,

容易发生气体或液体喷出。

6

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

容易被火星引燃。

7

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焊接物体性质不明,

易发生不可预见性事故。

8

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电焊机的焊把线、接地线、焊钳,

以及乙炔瓶上的回火阀、易熔塞等附件,

是确保焊割作业安全性的重要设施。

9

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有限空间或密闭空间内焊割时,

必须有专人警戒和监护,

以便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及时处置。

10

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禁火区内火灾风险等级高,

在禁火区内实施焊割作业,

一般实行(三级)审批制。

电焊气割安全“十不干”

你都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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