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骤升398伏,烧坏家电!花木一小区30户居民遭殃

9月7日下午,严杨路165弄小区1至4号楼住户同时遭遇“惊魂一刻”,由于楼内电压突然升高到398伏,这些住户家中接通电源的电器不同程度受损。

家住浦东严杨路165弄小区的居民投诉反映:

有电力方面的施工人员在对小区的变电站进行维修操作时,不慎操作失误,导致几十户居民家中电压骤升、家中多个电器被烧坏。

据了解,受殃及的是小区1至4号楼的居民,4栋楼居民有48户,目前排摸下来有约30户居民家中的电器受到影响,被骤然升高的电压烧坏。

小区居民说

昨天(9月7日)下午1点左右

电力施工人员

正在现场对楼道门口的一个

10千伏的变电箱进行维修更换

不料,操作失误导致电压

从正常的220伏骤然升高100多伏

正在使用中的电器顿时都被烧坏了

王阿姨为叙述了事情的由来:

“昨天(9月7日)早上六点半开始,我们这里从1号到12号门,维修变压器,因为老旧要翻新,这是为居民做好事我们很欢迎,我们大家都积极配合了,做完了这件事,从早上六点半到下午一点钟结束了,结束以后电力公司就把这个电推上去了,他说‘送电来了,送电来了’,我们就很高兴, 等到电来了没有5分钟,这个电表一下子‘啪唧’跳掉了。 为什么呢?因为送上来的这个电高压太高了,现在我们用电是220伏, 现在他送上来的电高于这个电压值。 ”

居民施女士:

东西都坏掉了。热水器、电风扇,当时我把空调拉下来了,但是其他我没有弄,然后就是烧掉了,排风扇都烧掉了,没办法,洗澡就到外面去。

居民郑先生:

空调、电视机、电脑坏掉了。现在衣服不能洗,这么热的天汗一直滴晚上怎么睡。

阿姨王女士:

我们家奶奶的空调烧掉了,一个老太太99岁睡觉没有空调,你说热不热。

意外发生后

居委工作人员赶赴现场

协调善后工作、统计居民损失

自称是施工方的

上海南电公司安全科负责人

也赶赴现场,进行善后工作

与居委会工作人员一道

对居民损失进行统计

并承诺尽快安抚居民的生活

据介绍,是施工方工作人员

接错零线导致意外发生

上海南电公司安全负责人 朱先生:

回公司之后一定会加强教育的。现在每家每户在统计处理,能自己修的就保修,打 修电话,费用我们出。

居委会负责人 陈先生:

居委会会陪同电力公司上门,把所有电器受损坏的居民排摸出来,后期三方能够集中讨论一个赔偿方案。

“我们也是希望居民这边能够尽快把这件事情平复下来,谁的责任谁承担。”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是外力破坏、电器质量问题、家中线路故障,还是自然灾害等,这些原因导致客户家电烧毁,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

常用的注意事项

NO.1 责任界定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硬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点也提醒了广大用户不要购买、使用不合格、劣质电器,此类电器极易会造成电器损毁、线路短路更会导致触电身亡、引发火灾及爆炸等严重后果。

NO.2赔偿比例

这个自然是用户们最关心、也是最实际的问题了。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其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全额予以赔偿;而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各类家用电器的使用寿命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使用年限已超过本办法规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

NO.3各类家电使用年限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类家用电器的平均使用年限为:

电子类:如电视机、音响、录像机、充电器等,使用寿命为10年;电机类:如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电风扇、吸尘器等,使用寿命为12年;电阻电热类:如电饭煲、电热水器、电茶壶、电炒锅等,使用寿命为5年;电光源类:白炽灯、气体放电灯、调光灯等,使用寿命为2年。

NO.4 电力师傅帮你找元凶

如果是第三人责任致使你家家电损坏的,相关部门可以帮助查找原因,找出责任方,并协助你向第三人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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