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条 说明之火灾自动 警系统设计规范 《五》

规范条

2018年10月10日

内容详解

※火灾自动 警系统※

4.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 4.4.2 条第 3 款和第 5 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 4.4.2 条第 3 款和第 5 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条 说明】4.4.4 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的联动控制设计要求。当火灾探测器 警后,现场工作人员应进行火灾确认,在确认火灾后,可通过手动控制按钮(具有电气启动和紧急停止功能)发出手动控制信号,经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延时不大于30s) 联动开启选择阀(组合分配系统)和启动阀,驱动瓶内的气体开启灭火剂储罐瓶头阀,灭火剂喷出实施灭火,同时启动安装在防护区门外的指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 器。

另外,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火灾探测器 警信号后,也可通过机械应急操作开关开启选择阀和瓶头阀喷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4.4.5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

2 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3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条 说明】4.4.5 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的反馈信号组成及显示要求。

4.4.6 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条 说明】4.4.6 本条规定了在防护区域内设置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时的显示要求。

4.5.1 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 警按钮的 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2 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条 说明】4.5.1 加压送风口的联动控制在本规范修订之前,并没有明确防火分区内哪个部位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动作联动加压送风口的开启,大多数采用靠近疏散楼梯间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动作信号联动送风口。而本次修订明确规定,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设置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 警按钮 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动送风口开启并启动加压送风机。通常加压风机的吸气口设有电动风阀,此阀与加压风机联动,加压风机启动,电动风阀开启;加压风机停止,电动风阀关闭。

4.5.2 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2 应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条 说明】4.5.2 排烟系统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同一防烟分区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 警按钮 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动启动排烟口或排烟阀。通常联动排烟口或排烟阀的电源为直流24V ,此电源可由消防控制室的直流电源箱提供,也可由现场设置的消防设备直流电源提供,为了降低线路传输损耗,建议尽量采用现场设置消防设备直流电源的方式供电。串接排烟口的反馈信号应并接,作为启动排烟机的联动触发信号。

4.5.3 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条 说明】4.5.3 本条规定了防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的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4.5.4 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5.5 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 280℃ 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条 说明】4.5.4 、4.5.5 这两条规定了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的开启和关闭的联动反馈信号要求。

4.6.1 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 警按钮的 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 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 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条 说明】4.6.1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有常闭型和常开型。常闭型防火门有人通过后,闭门器将门关闭,不需要联动。常开型防火门平时开启,防火门任一侧所在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 警按钮 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动防火门关闭。防火门的故障状态可以包括闭门器故障、门被卡后未完全关闭等。

4.6.2 防火卷帘的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

【条 说明】4.6.2 木条规定了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设置要求。

4.6.3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联动控制方式,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 0.5m~5m 内应设置不少于 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2 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条 说明】4.6.3 本条规定了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主要用于防烟、人员疏散和防火分隔,因此需要两步降落方式。防火分区内的任两只感烟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是为保障防火卷帘能及时动作,以起到防烟作用,避免烟雾经此扩散,既起到防烟作用又可保证人员疏散。感温火灾探测器动作表示火已蔓延到该处,此时人员已不可能从此逃生,因此,防火卷帘下降到底,起到防火分隔作用。地下车库车辆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也应按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设置。本条要求在卷帘的任一侧离卷帘纵深 0.5m~5m内设置不少于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是为了保障防火卷帘在火势蔓延到防护卷帘前及时动作,也是为了防止单只探测器由于偶发故障而不能动作。

联动触发信号可以出火灾 警控制器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组成,也可以由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组成。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防火卷帘可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按本条规定的控制逻辑和时序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的下降。防火卷帘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按本条规定的控制逻辑和时序向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防火卷帘的下降。

4.6.4 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联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2 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条 说明】4.6.4 本条规定了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大多仅用于建筑的防火分隔作用,建筑共享大厅回廊楼层间等处设置的防火卷帘不具有疏散功能,仅用作防火分隔。因此,设置在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即可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一步降到楼板面。

4.6.5 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条 说明】4.6.5 本条规定了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要求。

4.7.1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条 说明】4.7.1 本条强调了高层建筑在火灾初期电梯的管理问题,对于非消防电梯不能一发生火灾就立即切电源,如果电梯无自动平层功能,会将电梯里的人关在电梯轿厢内,这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规范要求电梯应具备降至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以便有关人员全部撤出电梯。

本规范要求消防联动控制器也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但并不是一发生火灾就使所有的电梯均回到首层或转换层,设计人员应按据建筑特点,先使发生火灾及相关危险部位的电梯回到首层或转换层,在没有危险部位的电梯,应先保持使用。为防止电梯供电电源被火烧断,电梯宜增加 EPS 备用电源。

4.7.2 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轿厢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条 说明】 4.7.2 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反馈至消防控制室的目的在于使消防救援人员及时掌握电梯的状态,以安排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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