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林华影等2008年在中国卫生检验杂志发表了题为《气象色谱质谱法分析聚氯乙烯加热分解产物》的 章,发现聚氯乙烯PVC在90℃的加热条件下即可分解产生氯化氢和氯乙烯,不同的加热温度条件下分解产物不同,温度越高,分解产物的种类越多,浓度越大。
PVC在90-250℃的加热条件下,最多可热解释放出14种成份,他们分别是:乙烯、氯化氢、一氯甲烷、氯乙烯、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二氯乙烷、苯、三氯乙烯、甲苯、四氯乙烯、苯乙烯等。具体情况见下表,在250℃时各分解产物的浓度还蛮大的,比如苯就到了5.83mg/m3,四氯化碳等氯代烃类的浓度都很高,氯化氢与氯乙烯在90℃即可检出,苯则要到170℃。
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大多只检测氯乙烯,也有部分机构检测氯化氢与苯。
但最新颁布的GBZ 90-2017《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中提到的氯乙烯接触情形并不指向PVC热解工艺。下面是GBZ 90-2017的部分内容。
A.1 关于氯乙烯接触氯乙烯又名乙烯基氯,常温下为略呈芳香味的无色气体,加压后变成液体。工业上主要用于聚氯乙烯合成和其他塑料制品生产。在聚氯乙烯的生产合成工艺中,精馏、转化、聚合等工段都有可能接触氯乙烯导致中毒。氯乙烯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人体,导致急、慢性中毒。皮肤被液态氯乙烯污染时也可吸收少部分。
A.2 关于氯乙烯急性中毒急性中毒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临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部分患者可出现迟发性肝脏损害,少数患者可出现心脏损害(如 ST 段下移,心律失常和房室传导阻滞等)和呼吸系统损害(如呼吸道刺激症状,个别出现肺水肿等)。
A.3 关于雷诺氏现象和硬皮样改变
雷诺氏现象,这里所指的是氯乙烯接触者的职业性雷诺氏现象,是血管神经功能紊乱所引起的肢端小动脉痉挛性疾病。患者手指在受冷后出现麻、胀、痛并由灰白变苍白、发绀。可以为遇冷偶尔发作,也可以为冬季经常发作。需排除免疫风湿类疾病、振动工具、血黏度过高等因素所致疾病。
硬皮样改变可与雷诺氏现象同时或之后出现,主要特征为皮肤增厚、皮肤弹性下降、水肿,表皮束层胶原蛋白增加,皮肤变化局限于手和手腕,血抗核抗体阴性。
A.4 关于肢端溶骨症
肢端溶骨症是氯乙烯作业人员发生的一种特殊的指骨末端溶解性病变。早期可有雷诺氏现象,X射线检查可见一指或数指末节指骨粗隆的边缘性缺损,进而骨折线形成,逐渐缺损增宽,使粗隆逐渐与骨干分离。最后导致指骨变短变粗,呈杵状指。个别也可见趾骨病损。氯乙烯作业人员的手部骨质结构异常改变,早期可表现为骨皮质硬化或骨质疏松。
A.5 关于肝功能生物化学试验检测指标
肝功能生物化学检测指标是指: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酰转移酶(GGT)、总胆红素(TBil)。肝功能异常程度的判断参见GBZ 59。
A.6 关于肝活检病理学检查
肝脏穿刺组织病理学检查可以直接反映肝组织的病理变化,但由于该方法属于创伤性检查,无法广泛应用,可在实际工作中酌情使用。氯乙烯所引发的肝脏损害有如下特点:肝细胞肥大、增生,血窦内皮细胞活化和增生,汇管区、小叶间隔和小叶内窦周边纤维化,肝小叶中央区肝细胞变性。
A.7 鉴别诊断
应注意氯乙烯中毒引起的肝脏损害与各类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脂肪肝和酒精性肝炎等相鉴别(见GBZ 59),特别要考虑两种病因交叉作用的可能性。临床上应全面分析,不应单凭病毒性肝炎血清学指标阳性、超声影像脂肪肝等即排除氯乙烯中毒对肝脏的影响。
3 诊断原则
3.1 急性中毒
根据短期内吸入高浓度氯乙烯气体的职业史,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可伴有肝脏及其他器官系统损害,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3.2 慢性中毒
根据长期接触氯乙烯气体的职业史,出现以肝脏和(或)脾脏损害、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等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4 接触反应
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氯乙烯气体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等症状,无意识障碍,并在脱离接触后24h~48h内症状减轻或消失。
5 诊断分级
5.1 急性中毒
5.1.1 轻度中毒
短期内接触高浓度氯乙烯气体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步态蹒跚、嗜睡、朦胧等,符合轻度意识障碍(见GBZ 76)。
5.1.2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中度意识障碍(见GBZ 76);
b)轻度意识障碍,并伴有急性轻度或中度中毒性肝病(见GBZ 59)。
5.1.3 重度中毒
在中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重度意识障碍(见GBZ 76);
b)以中度意识障碍为主的多器官(系统)损害。
5.2 慢性中毒
5.2.1 轻度中毒
职业接触氯乙烯气体3个月以上,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易怒、多汗等类神经症表现,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雷诺氏现象,可伴有硬皮样改变;
b)肝功能生物化学试验检测指标二项异常,病程在3个月以上;
c)影像学检查证实肝脏肿大伴肝功能生物化学试验检测指标一项异常,病程在3个月以上。
5.2.2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肢端溶骨症;
b)肝硬化代偿期;
c)影像学检查证实脾脏肿大。
5.2.3重度中毒
肝硬化失代偿期。
6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1 现场处理
迅速脱离现场。去除受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皮肤。
6.1.2 急性中毒
急性氯乙烯中毒无特效解毒剂。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原则与内科相同。
6.1.3 慢性中毒
尽早脱离接触。出现肝脏损害者,给予保肝及对症治疗。
6.2 其他处理
如需劳动能力鉴定,按GB/T 16180处理。
↓
-END-
声明:本站部分 章内容系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源自于第三方 站转载,行业企业、终端用户投稿。若对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本 站联系,本 站将迅速给予回应并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联系邮箱:jinwei@zo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