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诊断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和12月19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 》(安委办明电〔2018〕18号)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诊断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鲁应急发〔2018〕1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诊断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危险化学品气体(包括泄漏后呈气态的液体)一旦发生泄漏,迅速扩散,难以控制,极易造成燃烧、爆炸或中毒,危害巨大。这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突出危险化学品气体和泄露后呈气态的液体的生产储存风险,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风险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诊断式监督检查,全面摸清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强化事故演练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涉及甲烷、乙烷、丙烯等气态轻烃、氯乙烯、煤气、硫化氢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等泄漏后呈气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是氯乙烯生产企业。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厂区规划布局、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防护距离情况;2、气柜的设计、安装合规情况,周边是否存在滞留车辆和人群,重点防护目标、居民区或道路等安全保护措施情况;3、监测、自控、超限 警及联锁装置的安装、使用、 警和管理情况; 4、气体泄漏检测 警设施的运行、 警管理等情况;5、管沟与管 的隔油、水封、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的防护措施情况;6、操作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岗位安全风险和岗位技能掌握、工艺指标控制、岗位巡查、异常工况有效处置情况;7、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8、各类风险的识别、管控以及建立并执行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情况;9、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前期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方案,组织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做到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等“五落实”,限期整改。

(二)集中检查(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执法队伍、危化科(室)的精干力量和有关专家,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在12月30日前完成对氯乙烯生产企业的检查,各县(市、区)安监局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企业的检查。对企业自查和安监部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按“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许可证,逾期没有完成整改,责令停产整顿,重大隐患不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直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督导抽查(2019年1月30日前)。市安监局将结合省应急厅对该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冬季安全生产督导,组织相关专家,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有关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危化品企业实际和重点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将此次诊断式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的检查情况,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本单位公布,并 属地安监部门备案。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严执法”,不搞“下不为例”,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并跟踪落实整改。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隐患整改的,要按照有关法规的上限予以处罚。对于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责令停止建设、吊销有关证照、关闭的,要按有关规定迅速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三)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各县(市、区)要把这次监督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注重对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抓紧改进完善,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面上监管工作的开展。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全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诊断式检查统计表》(见附件)及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 送市安监局。

联系人:庄怀鹏,联系电话:3656019

电子邮箱:bzajjwhb@bz.shangdong.cn。

附件:全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诊断式检查统计表

滨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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