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告核查活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告核查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主管: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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