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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上午9点40分, 在深圳市坪山区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一楼注塑车间,发生一起工人在维修注塑机冻水机时的爆炸事故,1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过程当班主管在调试注塑机时,发现一台冻水机不制冷,主管刘某找来电工吴某来检修,吴某检查后发现不制冷原因是注塑机的冻水机箱体及管道发生渗漏,他便使用瓶装氧气与液化石油气对设备进行焊接,在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吴某当场死亡,当时在车间内操作注塑机的工人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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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现场可以看到(如下图),受损的冻水机换热器、压缩机,爆炸后残存的4L氧气瓶的瓶底,被炸扁的液化石油气瓶、焊枪、塑胶气管的碎片等,在现场未发现装于气瓶减压阀后的单向阀(回火防止器)、未找到液化石油气减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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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呢?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焊接时发生在氧气瓶内的爆炸事故。因为爆炸后的氧气瓶只剩下一个碗口大的瓶底;此外,从液化石油气瓶爆炸受损的外观变形情况分析,是受到了强大的外力作用将瓶体炸扁,整体塑性变形(如图),而不是爆炸成碎片,说明不是液化石油气瓶发生爆炸。
直接原因。无焊工作业资格证的电工吴某违章作业。在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的供气管路无单向阀的情况下,由于氧气瓶中氧气使用后减少,氧气瓶压力低,液化石油气瓶的压力高,液化石油气串入氧气瓶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烧焊时回火发生爆炸。
技术原因。制冷设备的维修中,设备焊接是极其重要的一项技能。气焊时一般用乙炔或液化石油气为可燃性气体,氧气为助燃气体。氧气瓶的额定工作压力15MPa,液化石油气瓶的最大工作压力1.6MPa,若在焊接时,焊接器具不完善,如未装单向阀(回火防止器)会导致回火,一般是高压的氧气进入低压的液化石油气瓶中发生爆炸。本次事故的发生,应该是出现了氧气瓶中的氧气是在使用过程中逐渐减少,压力降低到了在用的液化气瓶(使用时液化气瓶的液化气多)的压力以下,而液化气瓶气路无单向阀(回火防止器)导致事故。
主要原因。持电工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焊工或制冷工维修作业,不具备焊接的安全知识和能力,不清楚应该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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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类似的事故呢?
(一)、技术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在“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体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装上各自的单向阀,以防止气体互相倒灌”标准的技术要求;二是应完善制冷与维修操作资格培训的教材。
考试大纲。《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标准中,第5.2.1.1条:要求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应培训“有关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作业国家标准、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的安全知识;”
第5.2.1.2条: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工的职业特殊性,应培训“和制冷与空调相关的电气、电气焊、防火、防爆等安全知识;”
培训教材。制冷与维修操作资格培训,大多数学校采用教材《制冷设备维修工》(初级),在该教材第七章 气焊操作技能的“气焊设备与使用”中,“气焊设备主要包括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或乙炔瓶)、减压器、焊矩、胶管等”,并给出示意图。示意图中也只有上述描述的几项,没有要求在减压阀后装单向阀(起回火防止作用)。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学校查证,培训学校的焊接设备也是按这个示意图的内容培训的。
(上图源自 络)
根据《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0.4条规定:“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体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装上各自的单向阀,以防止气体互相倒灌”。而在教材中提供的示意图使用的氧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均未安装单向阀(回火防止器),动火作业易引发回火爆炸事故。
(二)、管理措施
空调制冷作业、焊接作业都是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因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于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证上岗是重大事故隐患,是违法行为,必须杜绝;对于政府,必须严格执法,一旦发生事故,从重从严处理!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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