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说法!萧山某企业主因这件事被行政拘留7天,引以为戒!

日前,萧山某公司负责人

孔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天

孔某为何被拘留?

拍案说法

希望引起广大企业主的警醒!!

案件详情

2019年4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 ,称某加工厂内违法存放大量气瓶。

接 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该厂,发现现场存放满瓶氢气31瓶、氮气2瓶、二氧化碳2瓶、氧气19瓶、乙炔28瓶、丙烷5瓶(30公斤),另有空瓶氩气20瓶、氧气44瓶、二氧化碳40瓶、混合气6瓶、乙炔4瓶。执法人员立即对所有气瓶予以异地扣押。

经查,这些气瓶属于某气体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孔某在明知其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的情况下仍将危险化学品氩气31瓶、氮气2瓶、二氧化碳2瓶、氧气19瓶、乙炔28瓶、丙烷5瓶(30Kg)储存在某加工厂,该场所不属于供货单位和用户单位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

另查明,该公司曾于2019年1月因未按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被处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这一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将此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最终孔某被处于行政拘留7天。

安全生产不能存在丝毫侥幸心理

然而,无独有偶

今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了

多起违法储存危化品案件

3月26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将危险化学品满瓶氮气6瓶、氧气6瓶、二氧化碳19瓶、氩气27瓶储存在一钢棚内。

经查,该企业为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单位,该场所不属于供货单位和用户单位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

处罚

该企业依法被处行政处罚60000元。

4月22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将危险化学品满瓶氮气7瓶、氧气22瓶、二氧化碳4瓶、氩气20瓶、丙烷1瓶露天存放在某山下空地,未存在专用仓库内。

经查,该企业虽为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单位,但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处罚

该企业依法被处行政处罚50000元。

以上案例行为要不得

希望广大企业主引以为戒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

(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储存场所

安全检查十要点

是否采用实体砖墙间隔,是否使用常闭式防火门。

是否在库区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是否分类分区存放,禁忌物混存。

是否在容器或外包装张贴安全标签,现场是否提供MSDS。

是否采取防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防范措施。

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 警装置。

是否采用防爆型的照明、通风等电气设施。

是否备有不易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供开启、搅拌。

是否备有符合标准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是否备有泄漏收纳、消防灭火、沾污洗浴等应急救援器材。

: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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