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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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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考试里涉及到的系统,可以简单分为:水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泡沫灭火系统,以及与电相关的系统(火灾自动 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而火灾自动 警系统在整个设施篇的地位仅次于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技术实务和综合能力的考试中占10分左右,在案例中,每年都有一道大题,考法是与其他的系统一起考。在整个火灾自动 警系统中的知识,探测器的设置和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又是重中之重。

《火灾自动 警系统设计规范》共分为12章!

今天我们要分享的是《火灾自动 警系统设计规范》第四章 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4.1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分别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4.4.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 警按钮的 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

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 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 警按钮的首次 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 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 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 警按钮的 警信号。

3. 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2)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3)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4)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 30s 的延迟喷射时间。

4. 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应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按本条第 3 款规定执行除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外的联动控制;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5. 气体灭火防护区出口外上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 器,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的火灾声警 器的声信号有明显区别。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 器;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4.4.3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 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2.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和联动控制均应符合本规范第 4.4.2 条的规定。

4.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 4.4.2 条第 3 款和第 5 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 4.4.2 条第 3 款和第 5 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4.4.5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 警信号。

2. 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3.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4.4.6

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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