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爆的基本措施及设备检查选用

01电气防爆的基本措施

(1)宜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2)采用防爆的电气设备。

(3)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的一般情况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仍应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4)设置漏电火灾 警和紧急断电装置。

(5)安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02电气防爆的检查内容

(1)导线材质弃铝择铜,铜芯导线或电缆的截面面积在1区为2.5mm2以上,2区为1.5mm2以上。

(2)导线允许载流量:绝缘电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3)线路的敷设方式检查要求

  • 环境气体重,敷于高处或埋地。架空敷设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填充沙并设置排水措施。
  • 环境气体、蒸气比空气密度小时,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

(4)线路的连接:螺栓固定、压接、钎焊、熔焊,不得绕接。

(5)一般情况下不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需要接地。检查时还需注意,接地干线宜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03防爆标志和防爆电气设备选用原则

(1)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内容:防爆型式+设备类别+温度。

(2)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应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适应。

(3)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物质的危险性相适应;当区域存在两种以上爆炸危险物质时,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满足危险程度较高的物质要求。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和温度组别,应与爆炸性气体的分类、分级和分组相对应;可燃性粉尘环境内,防爆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声明:本站部分 章内容系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源自于第三方 站转载,行业企业、终端用户投稿。若对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本 站联系,本 站将迅速给予回应并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联系邮箱:jinwei@zod.com.cn)。

赞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