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6瓶丙烷罚6万……

危化品大多数都十分的“娇贵”

稍有存放不当,当心“发火”!

近日,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了

两起企业违法储存危化品案件

危险化学品带储存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但因高额利润的驱使,及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不少经营者冒险违法储存经营,铤而走险。

6瓶丙烷罚6万

4月1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 ,对杭州某气体有限公司位于临浦镇的经营场地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场地内一处钢棚下储存了6瓶丙烷气体和18个氧气、乙炔等工业气体空瓶。

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群众举 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3月26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 ,到位于宁围镇的杭州某气体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涉嫌违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

区应急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把危险化学品退回供应商,拟对其作出5万—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提醒!

提醒!

提醒!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非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安全负责!

供 稿:矿危科、大队、教育培训科

编 辑:韩天虹

审 核:杨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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