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又一次事故,给我们不断敲响安全警钟!安装可燃气体 警器,刻不容缓!
今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安全形势严峻复杂。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近期辽宁、河北等地又连续发生多起燃气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不仅造成财、物受损严重,还带走了很多人宝贵的生命。
为避免燃气事故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沙坪坝区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燃气泄漏 警装置安装使用的通知》,正有序推进使用管道天然气的餐饮、酒店、商场、学校、医院等单位用气场所可燃气体 警装置安装, 确保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01
什么是可燃气体 警装置?
可燃气体 警装置是安装在用气场所内,当天然气发生泄漏后自动进行声光 警及切断气源的安全辅助设备,分为商用和家用两大类。
商用可燃气体 警装置由探测器、控制器和切断阀组成,当探测器检测到天然气泄漏量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控制器发出声光 警信号的同时指挥安装在燃气管道上的切断阀切断气源。
02
安装要求
可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公示的首批燃气可燃气体 警装置服务商目录(详见下表)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选择安装,也可自行向所属燃气公司联系购买合格产品进行安装。
根据2021年9月1日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若未按照规定安装,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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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沙坪坝区委宣传部 区委 信办
总编:蒋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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