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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护区内放置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要求

广东振兴消防(http://www.gdzhenxing.com)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主要适用的场地有很多,例如:计算机房、配电室、精密仪器房等重要地方,我们所指的防护区要求是对防护区的大小以及一些放置七氟丙烷的规定。下面我们就通过下面的 章来了解一些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都有一些什么规定吧!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

3.2.6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允许压强不低于1200 Pa。

3.2.10 防护区的最低工作温度不低于-10℃。

6.0.1 防护区保证所有人员能够在30s之内疏散通道和出入口。

6.0.2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要设计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设计火灾声 警器也可增设闪光 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设火灾声、光 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的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6.0.3 防护区的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主要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的内部打开。

6.0.4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设在防护区的下部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每小时5次。

6.0.5 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设应急照明储瓶间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6.0.11 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70L4.2MP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采用全淹没灭火,应依照以下规定:

1. 发生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时,70L4.2MP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喷放七氟丙烷灭火剂关闭除泄压口外的所有出口,并且泄压口开口不设在底面,应该要设在防护区净高2/3及以上位置;

2. 防护区的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低于半小时;吊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十五分钟;

3. 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低于1200PA;

4. 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70L4.2MP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喷放灭火剂前自动关闭;

5. 启动70L4.2MP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释放七氟丙烷灭火剂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

6. 组合分配系统的七氟丙烷灭火剂储存量不低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7. 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8个以上及用于需要不间断保护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应有备用量,其备用量不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8. 对于设置备用七氟丙烷储存容器的系统,备用量的七氟丙烷储存容器与系统管 相连能与主储存七氟丙烷容器切换使用。

以上就是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所有要求了,我们在为防护区配置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上面的规定喔!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消防知识,请关注我们的 或者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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