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补充通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市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为有序推进可燃气体 警装置安装工作,经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关于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公告》补充通知如下:
一、 警装置器具选择
(一)按照《城镇燃气 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家用和小型餐饮厨房用燃气 警器及传感器》(GB/T34004—2017)等相关技术规定,对面积小于80㎡的商业用气场所和小型餐饮厨房(使用的燃具为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超过46KW、额定热负荷总量不超过139KW的用于餐饮业提供烹饪服务的厨房),可选择安装独立燃气 警控制系统(由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紧急切断阀等组成)。小型以上规模的餐饮等单位设置燃气 警控制系统时,可选择安装集中燃气 警控制系统(由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 警控制器、紧急切断阀等组成)。
(二)可燃气体 警装置需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合格证明 件,用户应与生产厂家或者安装企业签订安装维护合同。
二、 警装置安装要求
(二)用户在分户计量表前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必须事先与供气企业沟通,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方可实施,安装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同时供气企业不得供气。
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查询渠道
查询方式一:可以通过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查询企业具备的资质。
查询方式二:微信搜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查询企业具备的资质。
全市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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