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今年3月,山东省禁毒办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笑气”治理专项行动。会上,山东省公安厅负责同志透露,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滥用“笑气”现象不断增多。
山东16市均发现吸食滥用“笑气”现象
吸食人员中青少年占95%
据了解,2017年山东全省破获非法经营“笑气”案件3起、2018年破获5起、2019年破获20起,今年以来已经破获51起;2017年全省查获吸食“笑气”人员8人、2018年查获14人、2019年查获54人,今年以来已经查获239人,山东省16市均发现吸食滥用“笑气”现象。
山东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李东明介绍,滥用“笑气”的特点还表现为吸食群体低龄化。山东省已发现的吸食“笑气”人员中,18至35岁的青少年258人,占95.79%。随着打击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吸食地点由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逐渐转至出租屋、私家车等更加隐蔽的场所。
“吸食‘笑气’人群少则3、5人,多则10余人,呈现群体聚集化。”李东明表示,由于“笑气”价格低廉,加之青少年防范意识不足,导致“笑气”在青少年群体中快速传播,造成严重危害。近年来,山东省也出现了青少年过量吸食“笑气”后瘫痪、死亡案例。
吸食笑气:严重时可致人死亡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无色有甜味气体,广泛应用于医疗、食品加工、化工等领域,作为镇痛剂、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汽车火箭等助燃剂使用。
吸食“笑气”是一种违法行为,滥用能导致生理和心理双重成瘾,与毒品的作用机理类似,严重时可致人脏器损伤、缺氧、昏迷、瘫痪,甚至死亡。
据介绍目前,国内外尚没有治疗“笑气”成瘾或损害的特效药,临床只能采取对症处理,但完全康复的可能性不大。
专家:“升格‘笑气’的强制管理宜早不宜迟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2016年世界毒品调查 告就显示,“笑气”成为全球第七大流行滥用药物。但现实中,“笑气”的监管和处罚都遭遇困境。
据科技日 道,专家指出,目前的立法尚不能限制“有证企业”向个人销售“笑气”以及个人“娱乐使用”的行为,导致公安机关对滥用行为无禁止或处罚的权力。上海市戒毒管理局理论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升格‘笑气’的强制管理宜早不宜迟。”
浙江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教授耿昱表示,希望社会各界引起充分重视,从源头上遏制“笑气”传播,加强宣传教育,关爱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同时再次提醒,千万别碰“笑里藏刀”的东西。误吸后一旦出现症状,应尽早就医,治疗效果和就医的时间有相关性,早期诊断的治疗预后会相对好一些。
扩散,提醒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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