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之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级

第一节 爆炸品

爆炸品的主要危险性——爆炸性、敏感度。

第二节 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101.3kPa 时,爆炸下限≤13%(体积),或燃烧范围不小于12 个百分点(爆炸浓度极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

一、易燃气体的分级

易燃气体分为二级。

I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 个百分点;

II 级: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 个百分点。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

二、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毒害性。

第三节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闭杯试验闪点<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混合物的液体。

一、易燃液体的分类

易燃液体分为三级。

I 级。初沸点≤35℃。

II 类。闪点<23℃,且初沸点>35℃。

III 类。23℃≤闪点≤35℃,且初沸点>35℃。

或35摄氏度<闪点≤60℃,初沸点>35℃且持续燃烧。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点<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28℃≤闪点<60℃归为乙类;闪点≥61℃归为丙类。

二、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

第四节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在易燃易爆危险品这一类物质中包含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三项。

一、易燃固体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称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的为易燃固体。

二、易于自燃的物质

(1)发火物质。指即使只有少量物品与空气接触,在不到5min 内便会燃烧的物质,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2)自热物质。指发火物质以外的与空气接触不需要能源供应便能自己发热的物质。如油纸,动、植物油,潮湿的棉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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