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日瀛能气体 警器丨可燃性气体的爆炸极限与限值SK-600-EX-T

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有爆炸(着火)下限和爆炸(着火)上限之分: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

上限指的是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高浓度。在高于爆炸上限时,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既不爆炸,也不着火。

下限指的是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低浓度。由于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因此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

在日常生活和化工生产中,为了降低爆炸浓度极限,可以加入惰性气体或其他不易燃的气体来降低浓度或者在排放气体前,或者以涤气器、吸附法来清除可爆的气体。

气体爆炸的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1)火源能量引燃混气的火源能量越大,可燃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2)初始压力混气初始压力增加,爆炸范围增大。(特例:干燥的一氧化碳,压力上升,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3)初温混气初温越高,爆炸极限范围越大。

(4)在可燃混气中加入惰性气体,会使爆炸极限范围变小。

常见物质的爆炸限度(附详细爆炸限值表)

浓度单位为空气的体积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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