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持枪,江油男子买气枪摆摊打气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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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日 9月14日讯 刘某某为赚钱, 购几支气枪摆摊,用气枪打气球。最终,因为刘某某没办理持枪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日前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随案移送的三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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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76年的刘某某,是江油居民,初中 化。前不久他闲逛太白公园,见有人摆摊,用气枪打气球,生意很好,就托人 购了几支气枪摆摊打气球。警察问刘某某有持枪证吗?他大吃一惊:“玩气枪也需要持枪证?”民警收缴刘某某摆摊的气枪,并到他家里搜查,查获仿AK枪支7支、仿AK弹夹4副、仿AK玻箱8副、仿M16配件1副、仿M16弹夹1副。其中4支疑似枪支属非制式枪支且不能击发,不具备鉴定条件。经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的3支疑似枪支均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案发后,扣押的3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暂存于江油市涉案财物保管中心。

日前,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三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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