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2019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10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吉林省2019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参加了考核工作。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各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开展了2019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评估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统计局、省管局、省林草局、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围绕各地区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和主要任务措施及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情况两部分,即27个分项目标任务进行现场集中考核,初步完成了考核工作。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各市(州)考核有关情况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上 省政府审定。通过考核,要求各市(州)要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碳汇、低碳发展为重点,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可持续发展,确保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

审校: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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