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原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全面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根据危险源使用和储存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续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
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教学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查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强化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采购、保存、使用、处置的全程管理。
构建完整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与考核,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落实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基本安全要求,加快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研究与标准建设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通知强调,要压实各级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高校要成立实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行动内容制定实施方案。高校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总结分析,并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不好的高校进行督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要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行动抓落实、促成效的重要推力,要结合国家安全日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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