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单位年底前须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

近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商务局、贵阳市应急管理局、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七部门发布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使用燃气(包括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的餐饮等行业单位,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

通告指出,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全市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的规定,对全市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作出通告。

通告要求,安装方式由供气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各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单位自费选择合法安装单位进行规范安装。 警装置的选购和安装使用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警装置的选购可参考《贵州省燃气 关于印发贵阳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 警装置实施指引的通知》【黔燃协字(2022)10号】。

通告指出,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 警装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 章内容系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源自于第三方 站转载,行业企业、终端用户投稿。若对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本 站联系,本 站将迅速给予回应并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联系邮箱:jinwei@zod.com.cn)。

赞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