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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活动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日俱增,全球气候变暖正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加剧,对地球构成了巨大威胁。 实现碳中和,即减少人为碳排放,并利用碳抵消来平衡剩 余的温室气体排放,已经成为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采取相关行动刻不容缓。
越来越多的国家响应联合国和其它多边组织的号召,相继做出“碳中和”承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立足于以往工作经验,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截至 2021 年 3 月,《巴黎协定》签署方达 195 个,力求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 2° C 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 C 之内。
实现公正的零碳未来是一项重要议题,需要各方果断采取行动而企业的参与也至关重要。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al Compact)致力于帮助企业遵循“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和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发布本 告,为企业制定属于自己的碳中和路线图提供参考,以推动企业界在迈向净零排放的道路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迈向碳中和
由于人类活动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日俱增,全球气候变暖正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加剧,对地球构成了巨大威胁。实现碳中和,即减少人为碳排放,并利用碳抵消来平衡剩余的温室气体排放,已经成为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采取相关行动刻不容缓。
联合国及各主要多边组织长期致力于团结全球各方力量,积极推动全球向碳中和转型。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设立宗旨是促进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 ,最初致力于推动政府间气候变化谈判,支持《联合国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实施。2015 年,UNFCCC 立足以往工作经验通过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巴黎协定》,旨在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 2° C 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 C 之内。截至 2021 年 3 月,《巴黎协定》签署方达 195 个,缔约方达 191 个。此外,UNFCCC 还发起“奔向零碳”运动,联合更多来自不同企业、城市、地区和投资者的领导力及相应支持,致力于最迟 2050 年实现碳中和。截至 2021 年 3 月,共有 85 家主要投资机构、1,675 家企业、22 个地区、569 所大学和 471 个城市成功获准加入“奔向零碳”运动。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推出应对气候变化六大行业解决方案 ,提供了推动六大重点行业(能源、工业、农业和食品、森林和土地利用、运输、建筑和城市)向碳中和目标过渡的路线图。
-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在 2021 年发布《世界能源转型展望》 ,描绘了按照《巴黎协定》目标进行全球能源格局转型的细致愿景,并介绍了有关技术选择、投资需求和社会经济背景的高阶洞察,以推动全球迈向可持续、有韧性和包容的能源未来(国际可再生能源署,2021)。
各国政府也纷纷响应国际趋势,相继做出碳减排承诺。虽然全球 86% 的碳排放来自前 20 大排放国,但实现净零排放碳中和目标离不开每个国家的参与。为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92%的 195 个国家已签署了《巴黎协定》。《巴黎协定》设立了全球性的长期目标,旨在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 2° C 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 C 之内。此外,“一带一路”倡议(BRI)作为一项全球性的倡议,凭借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显,值得格外关注。截至 2020 年第一季度,“一带一路”倡议总投资额突破4万亿美元,年均基础设施投资额达到 0.67 万亿美元 1。据预测,2016年至 2040年期间,全球年度基础设施投资约为 3.7 万亿美元,这意味着“一带一路”倡议总投资额将占到全球年度基础设施投资额 20% 左右。2020 年上半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相关投资占比首次过半,达到 58.12%,相比 2014 年比例提升了大约 40%。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已成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中坚力量。
当前,各国 / 地区正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采取多样化措施应对气候问题,共同缓解全球变暖的影响。 全球气候立法已取得长足进展。预计未来几年将有更多国家采取关键性举措。同时,各国对气候相关法律的认知也有望进一步加深和全面:目前已有 33 个国家(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 66%)颁布或提议相关法案,或出台政策 件。随着越来越多的高排放国家加快立法和出台政策的进程,预计到 2025 年,全球约 75% 的碳排放量有望纳入严格的监管 (能源与气候智库,2021)。优化能源结构是多国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政策的重 点举措,多数国家都致力于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并减少使用化石燃料能源。
与此同时,随着碳交易作为实现碳中和的手段日益受到青睐,各国都开始重 视对碳交易市场的监管:当前 41 个国家或行政区已针对不同类型的碳排放建立了定价和交易系统,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也在加快政策制定的进程,着力打造规范有序的碳交易和定价系统(见图 1)。
图 1. 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四分之一的 41 个国家正在国家层面或次一级行政层面推动碳定价
随着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均释放出低碳经济转型方兴未艾且长期来看势在必行的积极信号, 各行各业的企业在缩小国家承诺与现实的差距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2018 年 10 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全球升温 1.5℃特别 告》,指出有必要在《巴黎协定》的目标上更进一步,将全球气温升幅限制在不超过工业化前水平 1.5℃。为此,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al Compact)、碳披露项目(CDP)、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在 2019 年联合发起了一项新的行动——“企业雄心助力 1.5℃限温目标行动”,呼吁企业向 1.5℃限温目标看齐,并在 2050 年前实现碳中和。 总部设在中国的非营利性全球组织——全球能源互联 发展合作组织(GEIDCO),致力于推动全球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于 2021 年 3 月发布“能联全球”平台,旨在通过为各国政府、企业机构和其他用户搭建综合服务平台,解决电力基础设施的痛点,主要聚焦项目推动、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和会议。
碳基线盘查
首先,企业需要确定基准年排放量。这个过程较为复杂,需要企业界定组织边界、明确温室气体种类、梳理相关活动,并评估活动层面的排放量。此外,不同非政府组织、机构和政府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披露标准多达数十种,进一步提升了盘查难度。
不过,各种温室气体核算标准的基本方法论较为一致,目前主要有两种测量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
- 系数法 通过计算活动数据和相应的排放因子来确定排放量,是广泛采用的标准评估方法,典型代表是颇受欢迎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和 ISO 14000 系列。
- 测量法 利用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对活动层面相关温室气体的浓度进行连续测量。这种方法更适用于按行业细分的 告标准,例如美国环保局的温室气体最终排放规则、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监测和 告条例(MRR),以及中国的 GB/T 32150/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 告要求)。
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主导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是公认标杆,为测量和披露企业在全球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奠定了基础。众多其它常见的标准皆有参考这一体系。例如,投资者、利益相关方和全球 500 强企业参与的 CDP 碳披露项目,建议企业遵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披露信息。全球超过 9,600 家企业已向 CDP 上 排放数据,占全球市值的 50%,其中大部分企业的碳排基线都是根据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来确定的。因此企业有必要了解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确立碳排基线的原则和流程。
01
界定组织边界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推荐了三种设定组织边界的方法:“股权比例方法”根据企业的股权比例核算碳排放,反映企业的经济利益;“财务控制权方法”只涵盖企业有100%控制权的子公司的碳排放;“运营控制方法”刨除了企业享有权益但不持有运营控制权的子公司的碳排放 ( 世界资源研究所 )。企业在设定组织边界时可以选择上述三种方法中的任意一种,并贯穿整个盘查过程的始终。
02
明确覆盖温室气体种类
与众多全球或区域标准一致,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也建议企业参考《京都协定书》中规定控制的六种温室气体,即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然而,上述范围并非强制性标准,企业可以自主确定与自身主要经营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种类。
03
梳理相关活动
企业需要确定应纳入碳盘查的活动种类。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将排放分为三个范围,可为处于盘查阶段的企业提供相关指导(见图 2)。
- 范围一 指企业直接控制的燃料燃烧活动和物理化学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典型的范围一排放可能来自燃煤发电、自有汽车使用、化学材料加工和设备中气体排放。
- 范围二 指消耗外购能源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电力、热力、蒸汽和冷气。典型的范围二排放涵盖发电过程中场外电站释放的温室气体,但不包含电站相关上下游的排放。
- 范围三 指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覆盖广泛的活动类型。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示范性地列出了常见的范围三活动,不过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所纳入的活动。因此,范围三排放对许多企业来说可能存在争议。在深入开展碳排基线评估前,企业需要确认上下游合作伙伴愿意承担的碳排责任。
图 2.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具体定义了范围一、二、三所涵盖的企业活动,供企业核算时进行参考
对于大多数参考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的披露系统(如 CDP)而言,范围一和范围二通常是必选项,而范围三通常是可选的。企业可综合考量和取舍范围三的内容,力求在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方面体现更大担当。
04
评估排放量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采用系数法(见图 3)。企业在评估排放水平时可遵循三大步骤。首先,从业务角度出发,收集相关活动的数据,接着选择最合适的排放因子,最后计算出排放水平。
- 第 1 步——收集活动数据(AD) : 企业需要确定指定范围内各项活动的排放源,并收集活动数据作为关键输入之一。活动数据是与能源使用直接相关的信息,例如用电度数(千瓦时)或填埋废弃物的吨数。整个数据收集过程往往耗时较长,对于数据基础薄弱的企业尤为如此。
- 第 2 步——选择排放因子(EF) :排放因子的选取方法不尽相同,且受到具体活动、国家地区、技术或能源结构的影响。大多数企业不必直接测量或计算排放因子,尤其是那些来自中低排放行业的企业。企业可以从非政府组织和行业 发布的一系列标准因子中选择可利用的指标。此外,还可参考按国家划分的跨行业排放因子,例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 MRR、美国环保局的温室气体规则和中国的 GB/T 32150/32151。当缺乏更准确的排放因子时,IPCC 的缺省排放因子可作为有力补充。企业还可以随时利用 IPCC 排放因子数据库(EFDB)等资源来快速获取多种排放因子,减少排放评估的复杂性。
- 第 3 步——将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相乘 :确定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后,便可将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相乘,并加总到公司层面。然后,根据国际公认的标准(全球变暖潜势,GWP3),将不同温室气体的排放数据转化为统一的指标——二氧化碳当量(CO2e)。
图 3. 大多数计算碳排放的标准应用了系数法
上述步骤可手动完成。而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还提供了针对铝业、水泥业和半导体行业等特定行业排放量计算的 Excel 工具 4。相关企业在确定活动数据、选择排放因子后,可以充分利用此类一站式工具完成计算流程。
设置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设置合理的减排目标对于企业推进碳中和进程同样至关重要。《巴黎协定》目标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 2° C 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 C 之内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21)。为确保将这一目标转化为企业切实可行的减排目标,企业需要将四大维度纳入考量(见图 4):
- 确定投入决心。 企业需要根据当前排放水平、投资意愿及所处行业对企业的普遍期望或要求,确定碳减排目标的投入决心。这一决心将进一步反映在愿意遵循的全球升温情景中(如 1.5℃和2.0℃)。
- 设定目标类型。 绝对目标或强度目标都可将企业碳减排目标与升温情景挂钩。绝对目标适用于大多数行业,为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更为直接的途径。然而,绝对目标对业务规模高速增长的企业而言颇具挑战,同时又无法客观反映正处于业务规模衰退期的企业的减排效果。因此,许多企业倾向于采用强度目标(每单位经济产出的排放量,如单位产量、员工人数或产值),或同时设定绝对目标和强度目标。具有明确活动和物理强度数据的行业(例如发电、钢铁、化工、铝、水泥、纸浆和造纸、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及商业楼宇)最适合采用强度目标。
- 明确目标范围。 企业需要明确碳减排目标的覆盖范围(范围一、二、三),以及需纳入的地区和业务部门。
- 设置目标时间表。 为保证目标切实可行,企业需要设立短、中、长期目标。
图 4. 企业在设置碳减排目标前应考虑四大维度
企业设定基于气候科学的碳减排目标时,有多种标准可供选择。 有四种标准已经在全球广泛采用,即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转型路径倡议(TPI)、X 度兼容性(XDC)和中小企业气候中心计划(The SME Climate Hub)。
- SBTi 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al Compact)、碳披露项目(CDP)、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共同发起的,旨在协助企业设定必要的减排目标,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 2° C 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 C 之内。SBTi 目前提供了设定中短期减排目标(5—15 年)的方法,并立足成熟的目标设定方法论,拓展减排目标设定的范围,预计将于 2021 年底推出长期科学的碳中和目标设定方法(科学碳目标倡议,2021)。
- TPI 是一项由英国环境局养老保险基金牵头发起的全球倡议,涉及众多资产持有者,并得到了众多资产管理公司的支持。TPI 利用企业公开披露的数据,评估企业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进展及支持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为企业提供设定或调整碳减排目标的指南(转型路径倡议,2020)。
- XDC 是德国气候咨询机构 right.based on science 推出的科学气候指标。XDC 旨在量化单个企业对全球变暖的影响,通过假设其它所有企业的排放强度和经济产出与该企业处于同一水平,推出到 2050 年地球的升温幅度。企业可将推导结果作为合理参考标准来设定或调整自身减排目标 (right. based on science,2020)。
- 中小企业气候中心计划 是国际商会、指数路线图倡议、全球商业气候联盟和联合国“奔向零碳”运动联合推出的开创性倡议,旨在支持中小企业实现 2030 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半、205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通过指导中小企业制定具体承诺,并提供赋能工具包,最终实现业务和价值链的脱碳 (中小企业气候中心计划,2020)。
上述四种标准采用的减排目标设定方法基本一致,均将企业的目标水平与不同的升温情景挂钩。SBTi提供了升温低于 2℃和 1.5℃的两种情景 (科学碳目标倡议 , 2020)。TPI 提供了五种情景,包括升温 2.0℃和 1.75℃情景以及“巴黎承诺”对应的升温1.5℃情景 (转型路径倡议 , 2021)。XDC提供两种情景(2.0℃和 1.5℃) (right.based on science, 2020)。中小企业气候中心计划提供一种情景(1.5℃升温)。虽然我们鼓励企业设定更高的碳减排目标,但企业在制定目标时更应该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
近几年来,SBTi 凭借良好的适用性和广泛的行业覆盖面,已迅速成为最受认可的将企业减排目标与《巴黎协定》对齐的方法。截至 2021 年 3 月,已有 1,323 家企业加入 SBTi,而加入 TCI 和 XDC 的企业分别为 340 家和 30 家,另有约 800 家员工数量小于 500 人的中小企业加入了中小企业气候中心计划。
适用性
SBTi 为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最灵活的目标设定类别指导
SBTi 为企业提供按绝对减排法或行业减排法(含物理强度和经济强度)设定的两类目标,允许企业用绝对值(tCO2e)或强度值(如 tCO2e/t 产品)来设置减排目标,并为范围三目标的设定提供指导 ( 科学碳目标倡议 , 2020)。相比之下,其它三种标准仅提供一种目标类型。SBTi 两类目标类型对不同行业的作用有异,因此企业通过 SBTi 设定减排目标时,可以利用相关工具来比较并选择最适合所属行业和企业情况的目标类型。
SBTi 为企业提供最详细的流程指南。从获取内部支持,到按照最佳实践来选择基准年、目标年、范围、边界和目标设定方法,SBTi 为企业提供分步指南和指导,并提供一整套标准和验证方案,确保特定行业和跨行业目标的透明度和可比性。SBTi 还为铝、森林、土地和农业(FLAG)、电力、化工、服装鞋履及信息通讯(ICT)等特定行业提供相关指南,针对其它主要行业的指南也正在编制中。通过遵循分行业指南,企业的目标设定流程将变得更加简便合理(科学碳目标倡议,2020)。
覆盖面
SBTi 的行业覆盖面比其它三种标准更广
SBTi 覆盖 15 大行业,并提供按行业划分的目标设定指南,目前针对油气、交通运输、化工和金融服务等其它主要行业的指南仍在编制中 (科学碳目标倡议,2020)。TCI (转型路径倡议,2020)和 XDC(right.based on science,2020)分别覆盖约 10 大行业。而中小企业气候中心计划,则通过《1.5℃商业手册》对企业提供指导。该手册是“指数路线图倡议”推出的另一份有关温室气体减排的详细指南,介绍了七大行业如何按照1.5℃目标设置减排目标 (中小企业气候中心计划,2020)。
六大行业碳中和举措
在讨论温室气体排放时,基础设施相关行业值得特别关注。狭义的基础设施指为社会提供基础服务的设施,如建筑、制造和公用事业;广义的基础设施还包括了 IT 系统、金融保险系统、教育系统、交通运输、农业食品和医疗系统等其它社会性基础设施(自然·可持续发展,2019)。基础设施相关行业在为公众提供基础性服务的同时 ,也贡献了约全球排放总量的 70%(见图 5)。行业具体举措内容(略)
图 5. 基础设施相关行业贡献了约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 70%,值得特别关注
企业碳中和路线图
全球变暖给人类社会造成的威胁与日俱增,不同国家和行业的领军企业已着手采取切实行动来减轻气候影响。在这些先驱力量的带领下,预计更多企业将循着节能减碳的道路坚定前行,为全球碳减排事业贡献力量。诚然,各行业的现状有所不同,但 九大重点举措为后续更加个性化、细化的净零排放路线图奠定了基础。这些举措涵盖目标规划、内部运营以及价值链合作维度,各行各业的企业均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加具体详实的净零转型方案(见图 9)。
图 9. 九大重点举措涵盖目标规划、内部运营及价值链合作维度,应作为企业设计碳中和路线图的基本考量
1. 盘查并设定碳中和目标
全面细致的碳盘查有助于企业把握整体碳排放情况,甄别碳减排机会点。设置短期和长期的科学减排目标同样至关重要,能够确保所采取行动切中要害且行之有效。
2. 优化运营能效
用电是企业的一大碳排放源,企业可以从业务运营流程入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例如,升级现代化工具和设备,优化工作流程与方法,部署电力监测及管理系统,开发废弃物循环利用机制。
3. 增加业务运营中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电已成为企业普遍认可的减排方式,能够有效降低运营活动中的碳排放。企业应积极部署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等自有可再生能源系统,或从外部电厂直购绿电。
4. 打造绿色建筑
推动工厂、中心、分支机构和办公楼日常运营减排是企业碳减排的另一有力抓手,部署电力管理系统、传感器和 LED 系统是其中关键的第一步。与此同时,企业可采用能效更高的供暖供冷系统,进一步降低建筑用电。
5. 倡导绿色工作方式
企业可以鼓励员工践行绿色工作方式,促进业务碳减排。通过引导员工节约用电、减少不必要的差旅等举措,建立绿色工作规范。
6. 助力供应链脱碳
上游供应链方面,企业必须认识到,选择可持续的供应商,即采用可持续材料、流程和物流的供应商,是构建可持续价值链的重中之重。
7. 设计可持续产品
企业应当履行自身义务,协助下游利益相关方实现碳中和目标,而设计更具可持续性的产品是企业的重要着力点。绿色设计有助于减少产品使用阶段的碳排放,还可以通过可持续运营推动生产流程减排。
8. 采用下游绿色物流服务
下游物流是企业削减下游碳排放的另一重要考量因素。通过车辆电气化、使用可持续燃料、提升能效等手段促进自有车辆脱碳,亦或与环保型飞机、船舶和车队供应商合作,都是值得企业借鉴推广的举措。
9. 推出助力其它行业脱碳的产品及服务
除推动自身产品节能减排外,企业还可以推出产品及服务,帮助价值链其它利益相关方脱碳,诸如生产电动汽车或光伏逆变器、提供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等措施,都将极大地促进下游价值链碳减排。
在制定细化碳中和路线图时,企业应按照重要性及难易度确定行动的轻重缓急。此外,还应根据所处行业具体情况考量各项举措,确保路线图切实可行。 基于图 9 列出的九项重点举措,我们针对六大行业提出路线图建议,涵盖短期、中期和长期行动(见图 10)。
图 10. 建议企业以九大重点举措为指引,采取各行业通用和特定的关键行动
气候技术投资展望
为实现碳中和目标,高瞻远瞩的企业正纷纷提前布局、投资气候科技,为更长远的人类命运造福。在本 告结尾部分,我们撷取了值得企业和投资者关注的九大潜在气候投资方向:
自动驾驶技术
L4/L5 级自动驾驶意味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人驾驶。科技企业、整车厂和领先投资者都坚信这项技术不仅有望改变人们的驾驶行为和出行模式,还将为实现碳中和做出重大贡献。基于大数据和 5G 的车对车(vehicle-to-vehicle)、车对设施(vehicle-to-infrastructure)互联将有助于政府改善道路交通规划,减少交通拥堵,并提升车辆能效。
碳捕捉、利用和存储(CCUS)技术
CCUS 技术是指从化石燃料、生物质或大气中捕获二氧化碳。其中未加利用的二氧化碳经压缩后,可注入深层地质结构中进行储存。CCUS 技术目前主要在经济性上面临挑战:将二氧化碳从混合气体中分离出来的成本代价高昂;往油井加注二氧化碳仅在油价高时具有商业可行性,油价下跌时则存在问题。此外,CCUS 技术的安全性及其对土地健康的长期影响也一直存在争议。
电动车技术
电池既是电动车最核心的部件,也是有望在技术上实现最大突破的领域。电池制造商和投资者正积极研究固体电解质等技术,以减轻电池重量和提升电池效率,并致力于寻找锂电池的替代品,从而避免因有毒化学品泄漏而危害环境,同时还在不断探索无线充电等其它技术。
储能技术
储能技术指利用储能介质、储能变流器和控制软件来平衡能源供需波动的技术。随着太阳能、风能和其它分布式能源的占比不断提升,储能技术对于保障电 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开发可规模化应用的经济型解决方案是当前的重中之重。
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
氢能不会产生温室气体和噪音污染,且颗粒物排放少,因此逐渐被视为实现碳中和的关键技术。而未来氢能的诸多应用皆需借助燃料电池将氢气转化为电能。当前研发的重点在于避免高压氢气泄漏自燃的风险,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并最终降低成本。
绝热材料
外墙隔热和屋顶隔热是提升建筑能效的关键。尽管真空隔热板已在部分建筑得到部署,但其大规模推广仍受限于较高的成本。此外,关于纳米多孔材料、相变材料和防辐射材料等其它创新型绝热方案的讨论也方兴未艾。
高效光伏发电材料
目前大多数太阳能电池板的转换效率仅为 15%—20%。电池的制造材料影响着光电转换率。为了最大限度地提升效率,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正在逐步探索单晶硅、多晶硅和碲化镉等经济型材料。
海上风电技术
尽管海上风能在欧洲已有 30 年历史,但由于其初始投资和维护成本较高,对于许多国家而言仍然是新生事物。随着海上风电场向更深、更远的海域发展,投资者应重点关注如何在成本增加和发电量提升之间取得平衡。
超导技术
超导技术为多种应用奠定了基础。高温超导磁悬浮列车的维护成本低、安全性高、环境污染少。此外,金属加工企业正在探索如何利用直流超导感应加热装置来提升效率。采用高温超导技术的熔炉有望实现单晶硅的规模化生产,最终有利于光伏产业的发展。
关于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作为联合国秘书长的一项特别倡议,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The 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呼吁世界各地的公司将涵盖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领域的全球契约十项原则纳入其战略和运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立于2000年,其使命是通过倡导并促进负责任的企业实践,指导和支持全球工商界推进联合国的价值观和全人类的目标的实现。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是当前世界上最大的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组织,在约160个国家拥有13,000多家企业和3,000多家非企业成员,并在68个国家设立了国家级联系 络。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凭借无可比拟的能力,将企业与每个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方团结起来,包括联合国、各国政府、民间组织、投资者和学术界。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行动与合作,我们可以消除极端贫困与饥饿、打击不平等现象并应对气候变化,确保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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