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核查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刘 博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附件:
1.《企业温室气体核查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企业温室气体核查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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