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期
[问题一]: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必须有存储间么?
[分析意见]:
该问题公约没有明确规定,在CCS规范第6篇第3章第4节第15条
3.4.15 氧、乙炔气瓶的布置
3.4.15.1 氧、乙炔气瓶的存放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气瓶的设计、构造和认可应满足本规范第3篇的适用要求或公认标准的要求。氧气瓶应设有适当的压力释放装置如可熔塞或安全膜片;
(2)管子、附件、接头和阀件应满足I级管系的要求。乙炔气瓶与调压阀之间的高压管段应采用钢质材料构造。整个乙炔固定管路不允许使用铜或含铜量超过65%的铜合金。氧气固定管路应采用钢质或铜质材料构造。氧气和乙炔系统所有构件均应具有耐腐蚀性能,固定管路中所有管子均应使用无缝管;
(3)固定管路之间应通过对接焊进行连接。不应采用螺纹连接接头或者法兰连接;
(4)如每种气体有两瓶或以上,则应为每种气体配备独立的储存室;
(5)储存室应用钢材建造,不应位于露天甲板以下,通风良好,且有通向开敞甲板的出入口,通风布置应独立于船舶的通风系统;
(6)乙炔储存室内不应设有可能的着火源,如设有电气装置则应采用合格防爆型式;
(7)气瓶紧固装置应能容易而快速地松脱,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将气瓶迅速移走;
(8)气瓶储存室应有显著而永久的“严禁吸烟”的标志;
(9)如气瓶存放在露天场所,则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 保护气瓶及其管路免受损坏;
② 暴露于碳氢化合物气体中的可能性减至最小;
③ 确保适当的排水。
要点解读:
(4) 如每种气体有两瓶或以上,则应为每种气体配备独立的储存室;
(9) 如气瓶存放在露天场所,是对(4)要求的例外情况,其含义为小型船只空间非常有限,配置专用储存室不可行,此时准许船上每种气体只配备一个气瓶作为特例。因此这种例外需要同时满足二个条件,即小型船只和一个气瓶。
CCS规范在2001版本中已经有此要求,因此2001年以后建造的船舶均已经满足。但从其它船级社转级过来的船舶,有可能存在不满足规范要求现象。
须注意到:规范要求仍然是最低要求,行业检查对此有更严格的要求,在液货船检查手册VIQ7中要求如下:
5.26气焊和气割设备是否良好,备用氧气和乙炔气瓶是否分开存放在生活区舱室和机舱外通风良好的位置?
Oxygen and Acetylene should be kept in separate compartments except in the case of the cylinders that are in use, which may be stored in the same compartment.
《参考译 :除正在使用的氧气和乙炔钢瓶可存放在同一个隔间内,不在使用时这二种气体的瓶子应分开存放在各自的隔间里(compartment)。》
Cylinders should be stowed away from heat sources and should not be in heavy traffic areas to prevent accidental knocking over or damage from passing or failing objects. Valve caps should remain on cylinders not connected for use. Full and empty cylinders should be segregated. Cylinders should be stored with the valve end up. Storage areas should be free of combustible material and not exposed to salt or other corrosive chemicals.
《参考译 :气瓶应储存在避开热源和人员经常穿行的区域,以防止穿行人员意外撞倒或物件坠落损坏气瓶,未和设备连接处于使用状态的钢瓶,其上的阀盖应盖住。满瓶和空瓶应分开存放,钢瓶应与阀门端盖放一起。储存区域应无可燃物质,不暴露于有盐份或其他腐蚀性化学品环境中。》
结论和建议
Compartment——通常不能理解为无遮蔽的露天场所。
根据以往的石油公司检查情况来看,随意放置在露天的主甲板肯定是不许可的,如果船上短时期内因为空的气瓶太多,可临时存放并系固在生活区二舷的宽敞走廊上,既不能影响逃生通道,也不能在航行遭遇大风浪时在甲板上翻滚,到港口时要尽快送岸上回收,长时间随船也应该认为违背最佳作法原则。
问题二、气割用的乙炔气可否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替代?
煤气(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propane),在民用中有煤气替代乙炔的方法,使用的是丙烷专用割枪(不同于乙炔割枪),但作为行业要求,在VIQ 7的5.26条中同时有规定“The use of propane in gas burning and welding systems is prohibited.”禁止在气焊燃气系统中使用丙烷。
解读:此条规定的含义就是船上禁止使用煤气替代乙炔方法。
专家审稿:方玉林(CCS)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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