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但协议的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协议签订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合作各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4、本协议仅为各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项目最终的产业选型、装置规模、投资额度、选址用地、工艺流程、建设进度、管控措施等内容,以最终通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 告及相关资料为准。战略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约定,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公司将在合作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等具体事项论证磋商确定后,拟定项目可行性研究 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如后期签署正式协议并开始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合理安排上述项目的投资进度,确保不影响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完成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公司拟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投资建设2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6000吨/年氢气提纯项目及30万吨/年高洁净双氧水项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合作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框架性 件,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合作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等具体事项论证磋商确定后,拟定项目可行性研究 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未发生任何交易情况。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在平等互利、遵循现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经友好协商,兹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秉持“科学集约、规范高效、安全环保、合作共赢”的原则,严格贯彻国家、广东省及揭阳市有关法规政策,认真落实《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GB/T39217-2020),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围绕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主导产业,推动高端优质石化下游综合利用及高端气体产业项目集聚发展,有效提升乙方工业气体产业规模效应,促进大南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合作内容

1、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5亿元

2、项目建设内容: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投资建设2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6000吨/年氢气提纯项目及30万吨/年高洁净双氧水项目。

3、项目意向选址及用地需求:按照“分期投产,分期供地,成熟一期,供应一期”的原则,项目拟选址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相应功能板块,拟申请用地不超过250亩。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拟投资项目满足入区有关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广东省、揭阳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支持和服务乙方开展项目投资建设工作。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项目推进工作,应乙方请求协调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3、甲方根据国家、广东省、揭阳市及工业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乙方拟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必要的准入评估。

4、甲方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做好项目相关行政审批工作,促进乙方拟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5、国家、广东省、揭阳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甲方应做的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于项目开始建设前,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乙方承诺于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就地纳税。

2、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按项目推进及管理的相关规范,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甲方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交项目相关资料,积极开展项目 批 建工作,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完整法律责任。

3、乙方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揭阳市及工业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严格按照项目最终通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 告内容进行建设运营,自觉接受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平稳、安全、环保、有序运营。

4、国家、广东省、揭阳市及工业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乙方应做的工作。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相关领域的资源优势,围绕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主导产业,推动高端优质石化下游综合利用及高端气体产业项目集聚发展,有效提升公司气体产业规模效应、综合实力、盈利能力。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日,合作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但协议的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为各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项目最终的产业选型、装置规模、投资额度、选址用地、工艺流程、建设进度、管控措施等内容,以最终通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 告及相关资料为准。战略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约定,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公司将在合作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等具体事项论证磋商确定后,拟定项目可行性研究 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如后期签署正式协议并开始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合理安排上述项目的投资进度,确保不影响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

2、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不排除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持股5%以上股东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 》、《证券时 》、《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和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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