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的防护等级及防爆知识(二)

二、防爆基本知识

1.爆炸性环境

煤矿井下、石油、化工行业的生产环境多数是爆炸性环境

爆炸性环境,是指在大气条件下,可燃物质以气体、蒸汽、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因此在这种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防爆电气设备。

爆炸性环境包括爆炸性粉尘环境和爆炸性气体环境。

2.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分类:

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Ⅱ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其它爆炸性气体环境,亦称工厂用。石油、化工行业所用均属此类。

Ⅱ类电气设备再分类:

Ⅱ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ⅡB类: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Ⅱ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Ⅲ类电气设备用于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Ⅲ类电气设备按照拟使用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特性可进一步再分类:

ⅢA类:可燃性飞絮。

ⅢB类;非导性电粉尘。

ⅢC类; 导性电粉尘。

3.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Ⅰ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50℃(当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煤尘时)或450℃(当电气设备表面不会堆积煤尘时)

Ⅱ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组见下表

温度组别

最高表面温度℃

T1

450

T2

300

T3

200

T4

135

75

100

75

85

我们所看到的防爆标志如dⅡBT4,即隔爆型电气设备能够适用于ⅡA类和ⅡB类T1~T4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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