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赣高速和平段隧道内两车追尾,致二甲苯泄漏,结果...

昨日12时15分许,

粤赣高速和平段大路岗隧道内

一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因追尾

发生二甲苯泄漏事故。

截至当日18时,

事故已基本处置完毕,

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

受影响路段已恢复通行。

据悉,事发时,楚某明(嘉鑫顺达化工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一辆运输二甲苯(29吨)车牌号为粤SF2129(粤S8318挂)的罐体车因故障停在主车道上,被由邹某荣驾驶车牌为沪DQ2663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百货的物流车,载重20余吨)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罐体车二甲苯泄漏,2名司乘轻微伤,无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丁红都、市长林涛第一时间就救援工作作出指示,副市长何伟良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处置,要求和平县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现场处置安全、确保沿途群众安全、确保周边水质安全。

和平县委书记陈劲松、县长黄海生率相关县领导及和平县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并会同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相关部门对现场泄漏的二甲苯进行了专业吸附清理处置,泄漏现场地面的二甲苯已达到零浓度,并于当日18时恢复道路通行。

同时,设立五道防线对周边水域及下游河流进行了全方位排查、截污、巡查监测,确保周边及下游群众饮水安全及畜禽养殖和农业用水安全。根据目前检查结果,周边水域没有受到严重影响。当晚9时20分,沿途居民相对居住集中区有毒气体监测结果为零。

接下来,

和平县将继续做好事故的后续处置工作,

并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

做好对事故地点周边及下游水质的安全监测工作,

确保不发生化学物质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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