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器产品的分类
1.按使用场所不同分为:
Ⅰ类:煤矿用防爆电器;
Ⅱ类:工厂用防爆电器;
2.按用途不同分为:
灯具:有内装灯泡、灯管及LED三种;
电器:操作柱、开关、按钮、配电箱、起动器、控制柜;
管件:接线盒(箱)、穿线盒、活接头、挠性连接管;
仪表:安全栅、电表、电话机;
其它类:电铃、风机、风扇、变压器、插销、镇流器、加热器、空调;
3.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例不同,Ⅱ类防爆电器又可分为:
ⅡA类防爆电器;
ⅡB类防爆电器;
ⅡC类防爆电器;
防爆级别:ⅡC>ⅡB>ⅡA
本质安全型及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有ⅡA、ⅡB、ⅡC 分级外,其它类型无级别规定。
4.按防爆类型分为:
隔爆型(d);增安型(e);正压型(P);充砂型(q);充油型(O);本质安全型(i);无火花型(n);气密型(h);浇封型(m);特殊型(s);粉尘防爆型(DIP);复合型(ed);
5. 按危险环境的区域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0区:ia、S; 1区:ia、ib、d、e(部分)、m、p、O、q; 2区:ia、ib、d、e、m、p、O、q、n.
以上符号代表:ia、ib-本质安全型;d-隔爆型;e-增安型;m-浇封型;p-正压型;O-充油型;q-充沙型;n-无火花型;S-特殊型。
S型防爆电气设备是指不符合上述防爆型式标准的电气设备,但经检验单位认可。一般由检验单位确认使用的危险区域。
1区环境使用的e型防爆电气设备爆炸于接线盒(箱)、三相鼠笼式异步电动机、单插脚荧光灯产品。
分组1. 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分类:
中国: Ⅰ类(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Ⅲ类(爆炸性粉尘和纤维)
北美: ClassⅠ(爆炸性气体);ClassⅡ(爆炸性粉尘);ClassⅢ(纤维)
对隔爆型及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又分成ⅡA、ⅡB、ⅡC类三种。
2. 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分级:
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分级我国和IEC一样,与北美不同。
3.爆炸性气体分组总汇
4. 爆炸性气体(蒸气)环境的分区
世界各国对危险场所区域划分不同,但大致分为两大派系:我国和大多数欧洲爆炸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划分方法,而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主要代表的其他爆炸则采用北美划分方法。
1)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划分的依据: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根据爆炸性气体(蒸气)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以下区域。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另外,按英国专家R.H卡恩迪根据持续时间的概念论述:
0区:每年至少出现1000h;
1区:每年在10—1000h;
2区:每年在10h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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