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出租屋中毒身亡,家属向?房东索赔近百万!择期宣判

夫妻卫生间硫化氢中毒,家属称曾提醒房东换马桶未果

原告起诉状显示,2019年4月,原告江先生向被告租下房屋,给女儿女婿一家居住。同年8月11日,江女士与丈夫曹先生在案发房屋卫生间死亡,经司法鉴定,两人死亡原因系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

江先生回忆称,当时是台风过后,天气闷热。就在案发前,与女儿同住的亲家母曾提醒房东胡某马桶经常会发生倒灌气体,有味道,要求更换马桶,但房东未予理睬,直到悲剧发生。

江先生说,事发后,他从联合调查组获悉,调查组多方勘测,发现是地下管道产生的沼气等气体,在特定天气转变成剧毒硫化氢,并通过该缺陷马桶传至涉案卫生间。

原告方称,上海市宝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陈述,“案发时,当按下涉案房屋内马桶的放水开关后,硫化氢迅速爆表,但对整个单元进行检测后,仅在涉案房屋与其楼下房屋检测出了硫化氢。”

家属提起近100万赔偿,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1月4日13时45分,该案在上海市宝山区法院通过互联 在线的方式进行庭审。

周兆成表示,被告胡某作为出租人,向他人出租房屋时,应确保房屋处于安全使用状态,同时应对其出租的房屋的设备负有维护、修缮、管理使其适于居住使用的责任。涉案房屋的马桶系被告胡某安装,调查结论可以得出,正是因为该马桶存在缺陷,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应承担侵权责任,原告提出包括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在内合计约99万余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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