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太仆寺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太仆寺旗宇飞气体有限公司正在充装乙炔气体。鉴于该公司并未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相关领导进行了汇 。
郭玉堃副旗长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偕同兰爱雪局长亲自带队处置,组成调查组开赴至涉案企业,现场指挥执法人员缜密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充装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乙炔气体,充装完毕了31只气瓶,货值金额1240元,。已充装完毕31只的与已接入充气装置正在充装的108只气瓶均无检验合格标识。
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下一步将严格依法处理。
此次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醒监管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不容懈怠,必须要从真正意义上提高安全意识,牢记人民赋予的使命,确保人民群众能够生活在一个安全、幸福的环境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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