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我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控制第一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其中要求,严格控制部分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加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具体公 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和《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44号),我国将逐步削减氢氟碳化物(HFCs)的生产和使用。为切实履行《修正案》,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严格控制部分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加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新建、扩建附件所列用作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不含副产设施),环境影响 告书(表)已通过审批的除外。
二、已建成的附件所列HFCs化工生产设施,需要进行改建或异址建设的,不得增加原有HFCs生产能力或新增附件所列HFCs产品种类。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二氧化碳作为重要的温室气体一直以来受到了广泛的讨论,但你知道吗?除了二氧化碳这个备受瞩目的“焦点”,温室气体家族还有很多其他成员,氢氟碳化物就是其中之一,它是分子中仅含氢、氟、碳原子的一系列气体的总称。
“替换品”带来的新危机
1985年发现的南极臭氧洞,是当时最重要的国际环境危机,为此全球各国合作签订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年)、《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1987年9月)等国际公约,全球一致行动逐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的氯氟碳化物(俗称氟利昂)和哈龙类物质。
氢氟碳化物(HFCs)主要用作消耗臭氧层物质(如氢氯氟碳化物HCFCs、氟氯碳化物CFCs)的替代品,在20世纪80年代末由发达国家率先引入市场,很快在汽车空调、家用空调、工业制冷和泡沫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HFCs不含氯或溴,所以它们不破坏臭氧,但是可以对全球增温产生显著影响,具有很强的温室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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