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所有的硫化工艺均应编制 告书

分类管理名录里面“硫化”工艺定义的回复

2017-12-06

来信:

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十八项“橡胶与塑料制品业”中, 关于橡胶是“有炼化和及硫化工艺的”编制 告书。 我们知道“硫化”的正式名称是“交联”,只不过以前的交联都是用的硫磺,所以业内俗称“硫化”,目前实际已经开发出很多种非硫磺系的硫化剂(交联剂),如金属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无硫硫化工艺(或称交联)不会产生硫磺硫化特有的含硫恶臭气体。 想请问一下分类管理名录这里的“硫化”工艺是特指使用硫磺或其他含硫物质作为交联剂的“硫化”,还是指所有的“交联”反应都算是呢?

回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第十八项“橡胶与塑料制品业”中规定“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项目制作环境影响 告书。其中,“硫化工艺”泛指使用任何物质(含硫或不含硫)作为“交联剂”的“交联”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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